在中国的商标保护可能不是你想的那样

作者: 刘建强、朱健男,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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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商标法律服务中,笔者发现有些国外客户不愿意在中国进行商标申请注册,在面临侵权时也不积极维权。此外,还有些客户对诉讼十分抗拒,即便遭遇严重的侵权,也怠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这其中固然有企业商业策略方面的考虑,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其对中国商标法律保护缺乏信心,认为即使采取行动也无法获得预期效果。

这种认识误区使得部分国外企业不愿考虑在中国建立商标保护体系,甚至因此避开中国市场。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客户想象的那样。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在商标立法及行政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

刘建强 FRANK LIU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Partner Jincheng Tongda & Neal
刘建强
FRANK LIU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Partner
Jincheng Tongda & Neal

数据回顾

首先,我们通过一组数据来看中国的商标保护情况。在2017年的统计数据发布之前,笔者主要参考了2016年的相关数据:

商标申请。商标申请注册是企业发展和品牌建设的基础工作。2016年中国的商标申请量达到了369.1万件,同比增长28.35%,已连续15年居世界第一位。其中,外国申请人来华注册的商标数量也达到了13.59万件。

商标行政执法。中国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查处是维护商标权的重要途径。据统计,2016年中国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商标行政违法案件3.2万件,案值人民币4.5亿余元,其中不乏众多侵犯国际知名品牌的案件,例如“耐克”“新百伦”等。与此同时,还针对侵害迪士尼、苹果等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了专项的打击行动。

商标民事诉讼。2016年涉外商标民事案件中,实际进行判决的案件中,外方的胜诉率占到94.1%,平均判赔额为人民币208,141元,约为全部案件平均判赔额(46,374元)的4.5倍。而在涉外方作为被告的案件中,对方的撤诉率达到了75%。

Zhu Jiannan Associate Jincheng Tongda & Neal
朱健男
ADAM ZHU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Associate
Jincheng Tongda & Neal

变化趋势

近年司法实践的发展也充分体现出中国在逐渐加强对商标的保护。笔者从以下两个方面对这一发展趋势做简要介绍:

更加重视对“恶意”的规制。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在诸多条款中均体现出加强了对“恶意”的规制,不仅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更通过具体条款对与权利人有一定关系的主体的抢注行为、抢注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情形进行规制,增加了对商标恶意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也充分体现出上述立法变化的趋势。例如,针对恶意商标抢注人抢注商标后再起诉他人侵权的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及其他部分案例中,法院对涉案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具有恶意进行判断,并对恶意注册的商标提起的侵权诉求不予支持。

更加引人注目的是,商标局2017年大力遏制恶意的商标抢注行为,驳回了一批恶意注册申请,并拟将建立恶意注册嫌疑人名单数据库,进一步在源头上预防及遏制恶意抢注。

商标侵权诉讼案件中的赔偿额。商标侵权的民事案件中,法院也逐渐突破原有在判定赔偿额上的过于谨慎的态度,尝试提高对赔偿额的支持。在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部分法院判决已突破法定最高赔偿额,这在早些年是非常罕见的。在近两年来的数起商标侵权案件中,法院支持的损害赔偿已超过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300万,一些判决甚至支持超过上千万的赔偿额度。

未来展望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中国对商标的保护近年来在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步。相对而言,商标等知识产权领域对执法、司法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更高,办案程序也更加公正、透明。随着中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保护商标将成为促进中国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提高中国营商环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我们相信,逐渐加强的商标保护趋势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将会一直持续下去。

根据笔者多年为国外客户服务的经验,如果外国企业能够对中国商标保护情况有客观认识,在中国能尽早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积极进行权利布局、重视对侵权的打击,这些外企是完全能够在中国对其商标进行有效保护的。

作者: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刘建强、律师朱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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