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进行商业秘密维权

作者: 马东晓,中伦律师事务所
0
2926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据中国裁判文书数据显示,自2012至2017年审结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民事案件中,一审原告的胜诉率只有14%。但另一方面,中国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又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中国进行商业秘密维权到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马东晓 MA DONGXIAO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Partner Zhong Lun Law Firm
马东晓
MA DONGXIAO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Partner
Zhong Lun Law Firm

在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中,原告的胜诉率之所以低,最主要原因是权利人的证据薄弱,无论是权利人自己收集的证据还是法律设定的举证责任都对原告造成挑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具有商业秘密办理经验的律师太少,大部分律师不能有效地指导权利人有效准备证据。

笔者在代理原告烟台万斯特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纠纷案[(2013)烟民三初字第192号]中,烟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犯商业秘密,并判决500万元侵权赔偿额,是比较少见的高额赔偿。在笔者代理的另一起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与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2012)淄民三初字第183号]中,最终上海凯赛成功在济宁市公安局取得刑事立案,拘捕了侵权人。

如果企业/权利人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维权,以下几个重要问题就十分值得关注。

秘密点的确定。通常,法院在确定涉案的商业秘密时,会要求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内容有明确界定并有适当的载体予以体现。秘密点的确定也是商业秘密的权利基础,无论是判断相关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还是进行后续的相似性比对,都要围绕确定的秘密点而展开。

实践中,秘密点的确定遇到的最大挑战是权利人起诉时要求保护的商业秘密范围不明确或过于宽泛,即便经过了司法鉴定甚至技术比对,当事人对秘密点也依然会有争议。因此,法庭原则上会要求原告明确提供秘密点的截止时间,在证据交换结束或已经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再请求扩大或者改变其秘密点的范围,一般不予准许。

在刑事案件中,有的公安机关往往忽视这个问题,经常出现将公知技术掺杂作为商业秘密的情况,导致案件在法院被推翻。笔者在代理的一起发生于大连的商业秘密刑事辩护案件[(2013)甘刑初字第184号]中,就以此理由成功使得当事人在法庭判决后立即释放。

有效的保密措施。法律对可给予保护的商业秘密的前提要求是,当事人已采取了保密措施。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要求,这种保密措施应当是“与该秘密的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

所谓合理的保密措施,第一并不要求非常严格和充分,只要达到必要即可;第二可以根据秘密点载体的特点而采取,并无法定的形式;第三应当能够被义务主体所识别;第四应当达到不能被轻易获得的程度。总之,法律并没有要求保密措施的固定形式,一般掌握“足以防止信息泄露”即可。

侵权比对与判定。在原告证明对涉案商业秘密享有权利并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原告还需要举证证明被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民事案件中,在被告接触了原告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如果证明被告的信息与原告的商业秘密构成实质性相同,且被告没有证明其信息的合法来源,则可以直接推定被告侵犯商业秘密。

在这一过程中,对原告比较困难的是证明被告的信息中是否包含与原告相同的秘密点。这往往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完成,而实践中比较容易出问题的恰恰是这个环节。

刑事和行政保护的问题。对于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案件,权利人可以选择通过刑事手段维权。刑事维权的优点在于,公安机关的介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原告的取证困难,更加容易和快捷地追究被告人的侵权行为。

但通过刑事诉讼解决商业秘密纠纷也有其不足。一是立案比较困难,通常而言,二三线城市相比于一线城市更容易立案。二是因为采取刑事手段维权不能获得赔偿。因此,已经有在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情况下,权利人采取刑事自诉的方式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也是当事人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之一。

值得说明的是,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对商业秘密的维权还可以选择行政保护。笔者在代理北京市师化精细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件中,即是通过北京市房山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案件进行了查处,在随后的行政诉讼中也赢得胜诉[(2008)丰行初字第32号]。

总之,对于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权利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审慎评估各种因素,借助专业的律师,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

马东晓律师是中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门合伙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其联系方式为电话+86 10 59572099,电邮 madongxiao@zhonglun.com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