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强制许可草案提供更强保障

0
1094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草案提供更强保障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家知识产权局于20111012日发布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1113日。《征求意见稿》实际上巩固了现有的规章制度,创设了有限的旨在保障利害关系人正当程序权利的程序性保护措施。

《征求意见稿》在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程序中授予专利权人更大的话语权。在作出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拟作出的决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陈述意见并提供有关证据。根据现行的2003年《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当事人仅可以在收到强制许可申请的通知时陈述意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后,专利权人只能向中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征求意见稿》对医药业的重要影响,在于其针对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这两种情况下给予强制许可的程序所做出的集中规定。上述两种情况涵盖了现行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传染病的出现、流行”。《征求意见稿》与修订的《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都寻求在专利权与公共利益之间实现更好的平衡。比如,为了公共健康目的,给予在中国制造药品并将其出口的强制许可时,依据强制许可制造的药品数量不得超过进口方所需的数量,并且这些药品应当采用特定的标签或标记明确注明该药品是依据强制许可而制造的。

尽管《征求意见稿》对现行框架作出了许多有益修订,但是进一步的修订可以提高中国强制许可制度整体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比如对审查程序时限的修改。

《商法摘要》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协助提供,内容仅供参考之用。读者如欲开展与本栏内容相关之工作,须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读者可通过以下电邮与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联系:张大年(上海)danianzhang@bakermckenzie.com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