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政策新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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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自贸区推出了不少有利于外商的新政策。表格总结了一些自贸区最重要的一些改革措施,其中一些本文将更详细地加以分析,另讨论一些有待澄清的问题。

AnJie_pp_Fig_1&2区内外资企业再投资有可能突破142号文限制。外管局142号文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只能在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而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导致外商投资的灵活度受到较大限制。对未在华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境外企业而言,其在境内进行多个项目投资时往往需平行设立多个外商投资项目公司(如图一),较难通过其境内投资平台对不同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和资源整合。而对已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境外企业来说,由于投资性公司只能设立一个,在需要多个境内投资平台管理不同项目时,又面临着无法设立其他投资性公司的窘境。

戴志文 Jeremy Dai
戴志文 Jeremy Dai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自贸区将实行外资企业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并探索创新的外汇管理模式,在此前景下,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外资企业再投资时将有可能突破142号文的限制,在区内设立多个外资企业作为其在华投资不同项目的平台,以便更为灵活地进行投资。(如图二)

区内外资企业将有可能直接参与上海本地证券交易市场。目前,外资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主要通过QFII或战略投资,但前者在资格申请和投资额度方面受到限制,而后者又需要按照特定事项进行报批。根据证监会提出的《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未来区内外资企业将获允许直接参与上海本地证券交易所的投资和交易。虽然该等文件尚无实施细则,但可以预见,区内外资企业投资境内证券交易市场的限制将逐渐放宽,这也为境外企业投资中国上市公司提供了一条新路。

Perspectiv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table 1

区内外资企业能否突破行业和区域限制到区外经营?区内采取投资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而区外仍采取审批管理模式,这将导致政策之间的冲突。区内从事负面清单以外业务的外资企业是否能到区外经营限制类或禁止类的业务?如何协调这一矛盾值得关注。在目前负面清单已放开的行业中,增值电信业务、文化服务业等在区外均为对外资严格限制的行业,对于这些行业来说,在其产品或服务由区内进入区外时是否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呢?又如何界定区内和区外经营?我们还需要等待具体的协调政策。

陆群威 Wilson Lu
陆群威 Wilson Lu

已设立的区外企业能否进入自贸区?《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上海自贸区外、不属于负面清单的外资企业可以通过自贸区外资企业备案受理平台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并向备案机构缴销批准证书。换言之,区外的外资企业进入区内无需审批,这给了外资企业较大的选择空间,外资企业可以比较区内、区外经营的优劣,如行业限制、经营便利、税收优惠等,再选择设立和经营地。但区外外资企业迁入区内的计划需要获得原经营地主管税务部门的支持。

戴志文是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的电话是 +86 10 8567 5971;电邮 jeremydai@anjielaw.com。陆群威是安杰所律师,电话是 +86 10 8567 5991;电邮 luqunwei@anjielaw.com。王鑫是安杰所律师,电话是 +86 10 8567 5993;电邮 wangxin@anj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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