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农村商业银行在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MOX澳交所)发行三年期、五亿人民币的高级无抵押绿色债券,票面利率为3.50%。德恒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和亚司特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
该交易是全国首单由地方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莲花债,也是澳门首单由境内主体发行的高级无抵押绿色债券。内地合资格投资者可以通过“南向通”机制认购本次债券。
莲花债是指在澳门发行、在MOX澳交所上市的离岸人民币计价债券。
德恒所由公司证券、跨境投融资合伙人侯志伟牵头,担任发行人的中国法律顾问,合伙人张艳为项目成员。
大成所由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蒋伟光牵头,为承销商提供中国法律咨询。承销商包括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华泰国际、澳门国际银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国泰君安国际、中信银行国际。
亚司特为承销商和信托人提供境外法律咨询,由全球市场业务合伙人李静牵头,合伙人Caroline Smart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