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策略运用之案例分析

作者: 刘建强,上海市太平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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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有效运用知识产权综合策略,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更便于理解。本文谨以近期几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共同点为例对知识产权策略的初步运用进行说明。

案例共同点:侵权人在网络交易平台开店并销售侵权产品,侵犯的权利涉及商标、著作权或企业名称中的一种或多种。虽然对侵权人进行了调查并固定了相应侵权证据,但网店显示的侵权产品销售数量有限。

在前述情况下,采取行动打击侵权相对容易,胜算也较高。然而,权利人希望通过一个行动同时达成以下多个目标在实践中,具有较大难度:

    1. 以最低成本有效制止侵权;
    2. 通过维权行动收回已花费的成本;
    3. 获得较为可观的赔偿;
    4. 能够为企业起到宣传作用并推动市场开拓。

下面从知识产权策略角度出发,对上述目标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以最低成本有效制止侵权

Frank Liu, Shanghai Pacific Legal
刘建强
合伙人
上海市太平洋律师事务所

实践中,在有侵权证据的情况下,通过发律师函或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等方式是有可能实现低成本制止侵权的。但不同侵权人在收到律师函或平台投诉之后的反应也会非常不同。因此,虽然低成本行动方案有可行性,但行动效果因侵权人而异,很难确保在每个案件中都能够达成目标。

若对方在收到律师函后没有停止侵权,或收到平台投诉后改换门庭另外开店,权利人就应采用后备行动方案进行应对。但若因考虑成本而未准备任何后备行动方案,侵权人很有可能因此气焰嚣张,并引起其他侵权人效仿,此时执着于低成本反而可能起到负面作用。因此,如果有包含后备方案的完整策略,继续推进策略即可。若没有后备方案,面对顽固侵权人,权利人先暂缓行动,寻找更好的机会,可能更为有利。

收回维权成本并获可观赔偿

虽然法律支持知识产权侵权人赔偿权利人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相对较高的维权费用依然很难获得完全支持。这就意味着,权利人如果选择廉价服务则可能导致案件失利;如果支付过高的维权费用,则可能无法全部收回。当然,在个别案例中也有较高维权费用获得赔偿的情况,但目前尚不具有普遍性。

其次,案例中虽然单个侵权证据已经固定,但侵权规模的相关证据,以及对方因侵权获利及权利人受损证据相对有限。这就意味着仅靠现有证据很难获得高额赔偿,要想获得更高赔偿,就必须在调查、取证及律师方面投入更多花费以继续夯实损失赔偿方面的证据。

从知识产权策略角度而言,后续方案需要认真考虑行动的目标和价值。如果主要目标为制止侵权,对潜在侵权人形成威慑,从而保护权利人产品的市场份额,则无论行动成本高低以及能否收回,均需要推进取证,以期在达到主要目标的情况下争取高额赔偿。但若权利人更在意投入产出比,不愿就此承担更多成本风险,则及时止损,选择少投入或不再投入的方案更为适宜。

企业宣传

在知识产权领域,法院胜诉判决或行政处罚决定等均有可能在另案中作为商标品牌知名度的证据。而且,司法裁判文书可以公开查询,在威慑潜在侵权人的同时也会间接推动了企业品牌知名度。然而,在尚未有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若未经法律专业人士审查而自行基于商业目的就其维权行动进行宣传,则可能存在较高的商誉侵权风险。从近年来商业诋毁相关案例也可以感知到此类风险有增加的趋势。因此,通过打击侵权间接宣传企业品牌,并非不可行,但需谨慎对待。

综上,笔者建议将维权行动放入全局策略中进行考量,使其有效支持整体策略,而非仅仅着眼其费用和收益;尽量避免无后备方案、仓促行动又半途而废,以防引发不利情形。

此外,策略目标的设定应多关注品牌知名度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因为这关系到权利人的根本利益。在遭遇精心策划的侵权行为时,只关注案件局部,可能会令权利人处于被动。

当然,不同行业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各有不同。因此,从知识产权综合策略的角度,针对具体案件量身定做的方案才能更有效应对各类具体的侵权行为。

上海市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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