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企业被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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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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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首次出现因欺诈发行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强制退市的企业,引发了外界对包括律所在内的中介机构所扮演的“看门人”角色的质疑。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因在科创板IPO阶段以及上市后进行财务造假,认定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将于7月初摘牌。

尽管对两家违规公司的处罚已基本落下帷幕,但证监会对中介机构的追责仍在继续,承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调查。

Emilia Shi, Dentons China
石锦娟

在泽达易盛案中,参与IPO的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康达律师事务所因涉嫌在相关职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已被证监会立案;至于紫晶存储案中的中信建投证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恒益律师事务所,仍有待监管机构处理。

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石锦娟认为,随着注册制全面落实,每个中介机构都需要夯实“看门人”的义务。她举例,以往防止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券商与会计师对银行流水进行核查。但在中介机构责任愈发重要的背景下,律所应该有独立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询证,并加强在IPO阶段的其他核查,例如企业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关联交易的成因、不规范行为的整改、后续的风险等。

不过,在紫晶存储案中,中介机构曾在IPO阶段的核查结论中提到,为核查发行人与两供应商资金往来情况,他们尝试请求这两家企业提供银行流水,但是两家公司均出于商业秘密原因,表示无法提供。

“不是所有的信息披露违规或者欺诈发行都有律师的责任,这是不一定的,”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广州办公室合伙人秦政说,“中介机构在辅导企业上市的过程中,它的权力很有限。”

Qin Zheng, AllBright Law Firm
秦政

“中介机构在获取上市公司的资料、上市公司交易对手方、客户上下游资料和银行信息的时候,它没有一个特别强势的地位。”

他表示,如果相关方不配合,中介机构通过折中手段解决的一些问题的确有可能会为尽调的真实性打折扣。

大成所的石锦娟认为,律所关键在于是否履行勤勉尽责的责任,比如从讲究证据链条出发,财务造假往往可以从关联文件中发现异常。

本次事件因其“强制退市”的性质备受关注,石锦娟预计,随着注册制进一步发展,无论是上市抑或退市的数量都会增加。

“日后,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基本上会形成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市场便利化为导向的上市审查机制,”她说,“当你达不到上市标准,退市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鉴于这是科创板首次要求企业强制退市,秦政认为事件已均对上市及拟上市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并建议监管机构厘清每一个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否则在缺乏清晰指引的情况下,追责时会难以公平地对待各参与方。

在紫晶存储案中,中信建投证券将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证监会将根据它们的先行赔付等情况再作处理。

先行赔付是指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因发行人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失,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先行垫资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由先行赔付人向未参与先行赔付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追偿的一种措施。

2020年生效的《证券法》以立法形式规定了先行赔付制度,但不具有强制性。锦天城所的秦政认为,该制度有利于投资者高效、便捷获得赔偿,但在证券市场暂未发挥最大效用。

“作为一个法律,制定出来后的社会实践,三年只有一件案件,说明该法律可能在解决社会需求方面还不是特别有效。”

他建议业内可以就本次事件作进一步探讨,为该制度在证券市场的常态化转变提供业界见解支持,以达到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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