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虚拟资产法规“变脸”促进法律业务

0
309
香港虚拟资产法规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香港政府在去年以更开放的态度拥抱加密货币并尝试将其纳入监管体系,这180度的转变吸引更多客户向当地律师咨询相关业务。

Joy Lam, Baker McKenzie
Joy Lam

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在香港的注册外地律师林惠贞说,在过去三个月看到香港对虚拟资产服务的咨询“持续大幅增长”,涉及运营商许可、市场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以代币和股权筹集资金、建立去中心化自治组织、以及传统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后的投资与分销。

“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客户更渴望获得许可,而不是以避免许可要求的方式构建其业务,因为他们认为在一个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接受监管将大大增强客户的信心,从而促进业务增长,”林惠贞说。

香港政府在2022年最后一个季度推动虚拟资产发展的行动显得相当急进,先是在去年10月的金融科技周上宣布,要把香港打造成为虚拟资产港,继而计划短期内推出全球首批加密货币化的政府绿色债券。最后且同样重要的,香港立法会在去年12月通过一项修正案,明确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设立发牌制度。

新制度将於今年6月生效,届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与传统金融机构一样,须定期向香港证监会呈交其经审计帐目及财务资料,香港证监会在有需要时亦有权进入其业务处所进行调查。

新法案的细则仍处于与业界人士的协商阶段,预计最大的变化是允许获牌照运营商为散户投资者提供服务。目前在香港,只有专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或拥有至少 800 万港元流动性资产的个人投资者——才能参与虚拟资产交易中。

Kristi Swartz, DLA Piper
Kristi Swartz

“鉴于加密货币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快速发展和采用,针对这一新兴资产类别的新立法必然需要广泛的灵活性,以便金融创新能够继续快速发展,同时平衡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林惠贞说。

香港仍在沿用香港证监会在2018年对“虚拟资产”的定义,未能完全涵盖近年大热的数字藏品(NFT),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欧华律师事务所的金融技术部门主管合伙人Kristi Swartz在过去五年中主要为虚拟资产方面的法规和许可提供咨询,她认为:“新规在实施过程中应格外谨慎,以便将[监管]重点放在活动上,而不是放在产品上。需要考虑到这些虚拟资产产品可以提供给谁,因为保护零售客户是最重要的。”

Swartz还建议即将出台的金融法规应该延伸适用对象,不要局限在虚拟资产交易所运营商,以及对产品类型的定义要更加灵活、广泛。

香港向世界显露这一雄心壮志的金融科技蓝图之时,恰好见证了全球第二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FTX的陨落,该平台创办人Sam Bankman-Fried涉嫌挪用客户资金致公司破产。

但这只是全球虚拟货币行业步入寒冬的开端。上月20日,美国最大上市加密货币挖矿公司之一的Core Scientific申请破产;1月18日,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 Global停止日本业务,同日,另一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Bitzlato被控处理七亿美元非法资金。

FTX的失败引发多个地区的监管机构对虚拟资产采取更严格的态度,但Swartz不认为有许多司法管辖区在积极主动地进行监管,并举例目前仅迪拜在去年成立了全球第一个独立的虚拟资产监管机构——虚拟资产监管局。

“鉴于最近的FTX事件及其对全球VA市场的影响,我认为现在是香港引入和实施监管措施的最佳时机,” Swartz说。“关键在于平衡监管方式、法规和上报/监测的程度。”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