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考虑提高经营者集中申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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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执法部门拟提高现行规定的以营业额为标准的经营者集中申报门槛,并纳入新的以营业额和市值为基础的混合标准。

在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出台后不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即在2022年6月27日发布了多份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对卡特尔和纵向限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知识产权、经营者集中申报流程、经营者集中申报门槛和行政垄断方面的关键配套法规做出修订。

修订草案拟大幅提高现行的营业额门槛:

    1. 原规定中,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中,至少两个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四亿元人民币,草案改为八亿元人民币;
    2. 原规定中,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草案改为120亿元人民币;和
    3. 原规定中,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草案改为40亿元人民币。

此外,草案引入了全新的混合标准,旨在规制“猎杀式收购”,即对未来可能构成竞争威胁的公司开展的收购交易:

    1. 其中一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以及
    2. 参与集中的另一经营者的估值/市值超过八亿元人民币,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占全球营业额三分之一以上

上述修订仍是草案,在2022年7月27日前征求公众意见。是否会有进一步修订?修订后的申报门槛何时实施?这些问题的答案尚未可知。


《商法摘要》由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协助提供,内容仅供参考之用。读者如欲开展与本栏内容相关之工作,须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读者可通过以下电邮与贝克·麦坚时联系:吴昊(上海)howard.wu@bakermckenz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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