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

0
1298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本文讨论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下反倾销的概念,并考察了当前国际贸易在这一领域所面临的一些挑战背后的因素。文章首先介绍英语和中文中“反倾销”一词的起源,而后概述世贸组织的反倾销框架,并指出其当前挑战背后的一些因素,最后概述中国法律中适用的反倾销条款。

什么是倾销?

简单而言,以下情形构成倾销:(1)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出售相同(或类似)产品;(2)该行为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重大损害。倾销的目的往往是通过削弱竞争、将其他销售者赶出市场来增加出口商在外国市场的市场份额。

在英语和中文中,“倾销”(dump)一词都有负面含义。在英语中,dump一词被认为起源于古诺尔斯语,原意为“突然倒下”。在现代英语中,它的意思是以粗心或不负责任的方式处理事物。

在中文中,“倾销”的字面意思是指以不公平或不体面的方式售卖商品。与英语类似,“倾销”一词中的第一个汉字是“垮”或“倒”的意思。

早在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之前,各国就已开始针对进口产品采取反倾销行动。例如,澳大利亚的反倾销制度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中国于1994年首次出台反倾销规定。

反倾销是世贸组织框架下“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体系具有许多特点。首先,它旨在提供一种基础,令世贸组织所有成员能够在共同条款基础上相互开展贸易——因此,它具有多边性质,而非双边性质。几个世纪以来,各国一直在进行的是双边性质的贸易。与世贸组织的重要区别在于,它为所有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提供了共同的条款,或者说基线。

第二,该体系主要侧重于货物和服务贸易。虽然也存在与投资有关的规定,但是用来规制一国公民在另一国投资的框架一般涵盖在其他法律文件(包括双边投资条约)中。由于贸易和投资彼此关联,各方越来越多地同时讨论和达成贸易和投资协定。例如,在2019年,澳大利亚和香港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并在去年签署了相关投资协定。这两项文件均于今年1月生效。

第三,也是很重要的一点,这一体系以商定的规则作为基础,包含一个成员国之间在解释和适用这些规则方面的争议的解决机制。正如世贸组织在其网站上指出的那样,世贸组织框架旨在使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国际商业环境稳定且可预测。贸易的稳定被认为是一件好事,经验表明,相互进行贸易的国家之间不太可能发生战争。这反映了国际贸易有助于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理念,贸易也因此具有超越经济利益的、更广泛的益处。

多边贸易体系的两项主要原则是互惠和非歧视。

在1947年签署《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世贸组织的前身)之前,贸易主要是在双边基础上进行的,其特点是保护主义,即个别国家努力保护其市场免受外国竞争者的影响。保护主义往往与民族主义相结合,这一组合会产生负面的影响。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其好处之一在于,各国在自由开放的基础上开展贸易,发展出相互依存、互惠互利的关系。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各国不会审时度势采取保护本国市场的行动,并对别国市场进行报复和伤害(不幸的是,当前的全球形势即是一个例子);不过,一个国家伤害或惩罚别国而采取的每一项行动,皆存在损害或不利于本国市场的潜在后果。因此,每个国家都需要认识到,它对其他国家采取的行动最终可能在多大程度上对本国经济造成同样或更大的损害。

贸易保护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包括进口税等直接壁垒以及配额、许可证要求和补贴等间接壁垒。

You must be a subscribersubscribersubscribersubscriber to read this content, please subscribesubscribesubscribesubscribe today.

For group subscribers, please click here to access.
Interested in group subscription? Please contact us.

你需要登录去解锁本文内容。欢迎注册账号。如果想阅读月刊所有文章,欢迎成为我们的订阅会员成为我们的订阅会员

已有集团订阅,可点击此处继续浏览。
如对集团订阅感兴趣,请联络我们

葛安德 Andrew Godwin

葛安德以前是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现在墨尔本法学院教授法律,担任该法学院亚洲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葛安德的著作《商法词汇:法律概念的翻译和诠释》重新汇编了其在本刊“商法词汇”专栏撰写的所有文章。该书由Vantage Asia出版。如欲订购,请即登录 law.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