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的几点思考

作者: 肖群,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许均华,中国海外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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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践探索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

2021年1月,规模为1.39亿元的“福田区-平安证券-高新投知识产权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获得福田区政府政策性补贴;2020年12月25日,规模为4500万元的“苏州工业园区第1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涉及园区八家生物医药中小企业的67项授权专利;中关村“智融宝”产品的创新等。

肖群, Xiao Qun, Partner, Hylands
肖群
合伙人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在知识产权保护向全链条深入的大背景下,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提高知识产权利用率、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将成为2021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创新目标之一。本文结合我们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调研与思考,就几个重点问题,不揣浅陋,提出意见,希望有助于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真正在中国落地生根。

简而言之,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指将知识产权及其衍生权利产生的现金流,包装成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以此融通资金的过程。知识产权证券化实现的前提是有能在未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知识产权及其衍生权利作为基础资产。知识产权证券化跟其他证券化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作为证券化支撑的基础资产不同而已。

知识产权证券化能够落地的条件是作为基础资产的知识产权及其衍生权利能够便利确权、评估、定价、交易和处置。当然,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顺利推行离不开国家制度和政策层面的保障,离不开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离不开高科技企业自身对金融的敬畏和诚实守信,更离不开各级政府、高科技创新园区的增信、补贴、扶持等。

与传统的质押融资方式相比,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一个创新,对政府、对资本市场、特别是对高科技企业,都有积极意义。

从政府角度看,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利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分担政府在推动科技创新战略中的责任,分散风险。从科技企业角度看,一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知识产权经济价值的最大化,有效保护科技企业、科研人员潜心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二是可以有效利用知识产权类资产解决中小微高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从资本市场角度看,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推动金融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的业务创新,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资产品。从社会进步的角度看,知识产权证券化能够促进科技创新,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服务。

许均华, Xu Junhua, Vice president, China Overseas Holding Group
许均华
副总裁
中国海外控股集团

毋庸讳言,实践中,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存在诸多难点,主要表现在:一是知识产权权利效力存在不确定性,如专利、商标等行政机关的证明文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而且一旦宣告无效就会自始无效;二是知识产权权利价值存在波动性,如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客户名单等,其商业价值会因技术的迭代和市场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三是作为基础资产的部分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入不稳定,导致现金流不能持续,如专利许可、商标许可的收益中断等;四是一旦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出现违约,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往往难以快速处置变现。

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从下面几个方向着手:一是从创新园区突破,因为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已通过一系列新举措,鼓励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创新。二是从小规模的试点开始,从各种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模式中挑选最优,包括最初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到以知识产权收益为核心的类资产证券化模式,再到以信用分享为主旨的、由核心企业牵头的集群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三是积极鼓励发展各类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服务的中介机构,打通知识产权证券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四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地方政府提供的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对项目成功发行会起到关键作用。

未来我们会继续努力,以构建知识产权证券化方式融资的新格局为目标,探索出在特定领域、行业可复制、推广的操作模式。


肖群是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她的联系方式为电话+86 10 6502 8936 以及电邮xiaoqun@hylandslaw.com

许均华是中国海外控股集团副总裁。他的联系方式为电话+86 138 1068 5180以及电邮peimin@hylands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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