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型ETF发行后专家期待更多基金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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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期货ETF在港成功发行后,参与该交易的投资基金专家期待香港的监管机构能够批准更多类型的投资产品上市。

Rolfe Hayden
Rolfe Hayden

作为西盟斯律师事务所团队的负责人,Rolfe Hayden带领团队担任此次ETF发行交易的法律顾问。他告诉《商法》,他期待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能批准更多有趣的投资计划。香港证券交易所的ETF成交额在全球居第五位,在亚洲居第三位,仅次于美国、上海和东京等交易所。今年1月香港市场ETF的成交额为320.2亿美元,占亚洲总额的22%。Hayden相信期货ETF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这一市场份额。

“我知道有几种新型的ETF将要上市。我认为市场期待短期、杠杆型ETF能被批准上市,但是这需要获得证监会的批准,”Hayden说。

在交易中,Hayden的团队为三星资产运用香港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三星公司是韩国期货ETF的领军者,在香港发行有史以来第一批期货ETF,其中包括KODEX恒指期货ETF和KODEX恒指期货人民币外汇ETF。

Hayden表示,该交易是通过多方合作达成的,包括监管机构(证监会)、香港证券交易所、经办人和受托机构。

他说与证监会的磋商最初是关于ETF运作层面的问题。“证监会当然希望确保相关方,特别是受托机构和经办人,具有相应资质并已解决EFT将如何实际运作的问题。 证监会还关注就新产品向广大投资人做适当解释说明的问题。”

Hayden说,证监会很大程度上也关注披露问题,特别是这种性质的新交易涉及的风险的披露问题。他补充说,该交易的复杂性与这些ETF购买恒指期货以跟踪新设立的恒生期货指数有关。

“具体而言,这意味着有期货溢价和展期交割的问题,这在发售文件中都有说明。我们不得不就这些问题与证监会进行磋商和考量,”他说。“另外还就香港《证券与期货条例》所规定的期货合约限额以及该限额如何适用于基金的问题进行了磋商,这又是一个新问题,因为证监会以前批准的基金未涉及过这类问题。”

Hayden表示,虽然该交易很复杂并具有挑战性,但所幸的是监管机构保持着开放、合作的态度,提出了关于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的有用建议。“从一开始,在我们向证监会解释这些基金运作的方式并且证监会对基金管理人已经仔细考虑这些问题感到满意后,证监会就明确表示希望这些基金在香港的上市取得成功。”他说。

News3“最开始我们与证监会进行了磋商,客户和指数提供商就项目计划的细节与证监会进行了深入讨论,以解决证监会关注的问题。在申请提交之后,我们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电话会议等正常渠道与证监会进行沟通。基金管理人也就某些法律之外的技术性问题直接与证监会进行了沟通。整个过程中证监会表现得都非常合作。”

Hayden说受托机构在交易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典型的香港单位信托或ETF中受托机构非常重要,根据法律和证监会规章的规定,受托机构为基金资产的妥善保管和信托契约中规定的某些其他事项承担责任,”他说。

“由于经过证监会批准的上市或非上市的香港期货基金屈指可数,这批基金属于新产品,所以受托人很谨慎,力求每件事都能够处理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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