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美国一桩诉讼案结束后,中国公司的内部法律顾问是否能够充分或者合法地担当公司的法律代理工作成为一个焦点问题。
中国国际私法协会副会长徐国建告诉《商法》,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在海外拓展业务,中国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因为缺少适当资质而对企业产生的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
《华尔街日报》近期对美国的一桩诉讼案做了报道。与之前类似案件一样,该案中法官认定由于企业法律顾问缺少法律人员执业所需的必要资质,涉案海外企业未能有效避免不当的信息披露。
该案涉及中国银行的一次内部调查,该调查由其中国本地的内部法律顾问和首席合规官负责监督。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联邦法官Shira Scheindlin以相关雇员不具备律师资格为由裁定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保密特权不适用,因而命令中国银行出示该调查的有关通信资料。
根据徐国建的说法,对于在美国陷入官司纠纷的中国公司来说,该案的影响还不止于取证方面的风险。他表示,如果内部法律顾问不持有律师执照,中国企业可能还面临违反受托义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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