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SPAC交易亮相香港、新加坡

0
608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年初,香港和新加坡的二级市场分别开启了首批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交易,截至2月,新加坡三家、香港七家上市申请露头。

SPAC也被称为空白支票公司,即没有业务或资产的空壳公司,其设立之目的在于通过首次公开募股筹集资金并收购或合并现有公司。

首批SPAC交易亮相香港、新加坡 Arun Balasubramanian
Arun Balasubramanian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新加坡交易所(新交所)去年9月成为亚洲首家引入SPAC机制的交易所。在2022年的首月,三家SPAC成功上市。

Vertex Technology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于1月20日率先完成IPO,紧接着Pegasus Asia于次日达成,Novo Tellus Alpha Acquisition则在1月27日完成。

港交所作为新交所的区域性竞争对手,在12月公布了其正式的SPAC机制,而后于1月生效。1月17日,港交所收到了Aquila Acquisition的第一份上市申请,随后Ace Eight Acquisition、Interra Acquisition、Tiger Jade Acquisition、Trinity Acquisition Holdings、Vision Deal Acquisition和Vivere Lifesciences Acquisition也提交了申请。

除Ace Eight外,富而德律师事务所为上述前七家SPAC公司中的六家提供了咨询。富而德团队为保荐人提供法律意见,由合伙人Arun Balasubramanian和黄颖慧领导。

Balasubramanian说,新加坡和香港两地的证券交易所都提供了监管、执行和披露的全球标准,这应该能够为SPAC投资者、发起人和目标公司提供保证。

首批SPAC交易亮相香港、新加坡 Matt Roberts
马伯茨
Maples集团

“香港SPAC上市制度为中国大陆的新兴企业提供了一个可选项,对于这些公司来说,无论是通过传统的上市机制还是de-SPAC交易,目前赴美上市都具有挑战性,”他告诉《商法》。

“鉴于市场的相对规模和流动性,可以很自然地预计香港的交易流量会更大。”

Balasubramanian补充说,新加坡的SPAC制度应当能够为东南亚和南亚的新兴公司提供一个自然的上市选择,这些公司直到现在都是通过美股市场上的SPAC公司来实现在美上市。

高赢国际律师事务所团队作为香港和美国律师为Trinity Acquisition Holdings提供了咨询,该团队的联席领导姚嘉亮说,香港一直是投资专家和资本市场活动的中心,这两项都是SPAC成功上市的基本要素。

“在香港上市的SPAC也将吸引来自中国其他地区的投资者,”姚嘉亮说,“由于de-SPAC这一环节才意味着交易最终成功,在港上市的SPAC公司的其他优势,在于可以对标中国不同行业领域一系列符合香港de-SPAC要求的目标企业,为投资者带来诸多回报方面的增长潜力。”

首批SPAC交易亮相香港、新加坡 姚嘉亮
姚嘉亮
高赢国际律师事务所

然而,领导团队担任Vertex Technology Acquisition开曼群岛法律顾问的Maples集团驻新加坡的合伙人Matt Roberts(马伯茨)指出,香港的SPAC只能向成熟或专业的投资者发售,而且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规定了一些具体要求,来确保SPAC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成功促进de-SPAC交易之间取得适当平衡。

马伯茨说:“香港SPAC的巨大吸引力在于,香港和中国大陆的SPAC发起人可以有效地利用它们,在中国和中国以外地区进行并购,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一些非常令人兴奋的并购机会。”

他补充说,新加坡的SPAC制度则是根据美国的情况而制定,对于在美国市场有经验的SPAC发起人来说,在新交所上市比较容易。“新交所的SPAC也不限于复杂或专业的投资者,这意味着它面向更大的投资者资本池或流动性。”

马伯茨还指出,最初的这批SPAC交易将为其他SPAC发行树立参考案例,从实用的角度来看,任何阻碍后续SPAC 上市和de-SPAC阶段的问题都需要解决。

“作为开曼群岛律师,我们团队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确保以开曼视角进行架构的初始SPAC上市交易能够满足新加坡法律的要求和新交所的期望,同时适应我们客户、发起人和其他相关顾问的商业要求和期望,”他说。

首批SPAC交易亮相香港、新加坡 傅德良
傅德良
高赢国际律师事务所

对于高赢的合伙人Douglas Freeman(傅德良)来说,为香港市场全新的制度开辟先例,是一项真正的挑战。他是高赢团队为Trinity Acquisition Holdings提供咨询的另一位联席领导。

“虽然投资者熟悉美国的SPAC,但香港的制度规定了大量美国制度中没有的新监管要求,”傅德良说,“我们的团队必须将这些香港SPAC的特点移植到已经被市场接受的SPAC架构中,同时遵守香港的一般上市协议。”

Balasubramanian补充说:“一些香港新SPAC上市规则中的特点在国际SPAC市场上是前所未有的。我们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为新的SPAC制度提出一个商业、文件和执行架构。”

在两地开启最初的SPAC交易浪潮后,律师们注意到,发起人和投资者们正在观察这些SPAC公司的表现。到目前为止,人们的反响积极。

“我们已经收到了一些相关方的询问和指示,他们希望在新交所上市他们的SPAC公司,”马伯茨说,“我们也看到一些知名的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公司在香港推广SPAC。”

姚嘉亮预计,酝酿中的SPAC上市交易将由亚洲的私募基金专业人士、家族办公室、企业和市场上其他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发起。“相较于在传统的上市机制中做企业背后的被动投资者,他们在SPAC上市中的投资见解和积极角色,将为市场提供进一步的投资选择,并刺激de-SPAC阶段的公开并购活动,”他说。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