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如何构建海关合规机制

作者: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贾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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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全面实施企业认证制度以来,经认证的企业(AEO)不但在中国海关享有一系列的通关便利措施,而且对于已与中国海关予以认证互认的国家和地区海关,该企业也将享有相应便利措施。因此,企业建立自己的海关合规机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是十分重要和有价值的。

首先,需要全面了解海关对进出口企业和货物监管的主要规定。《海关法》规定了走私、违规、进出口侵权货物三类行政查处的违法行为。进出口企业违反此类规定,将受到相应行政处罚,而且将直接影响企业信用认定等级。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列明了走私行为和以走私行为论处行为的种类。简单的说,走私行为构成有两个重要要件,一是要存在逃避海关监管等主观故意;二是走私对象是国家禁限进出口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或者是未经海关许可而未缴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的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等。

按照《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存在一次走私行为,就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将适用较高进出口货物查验率、单证重点审核、对加工贸易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管等措施。失信企业管理满一年才能成为一般信用企业,再满一年才能成为
认证企业。

海关行政管理中,“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但不构成走私行为的,主要发生在海关管理相对人从事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活动中或者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存储、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中。违规行为是海关在日常监管中查处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也是企业应当格外重视的,包括禁止进出口货物违规、限制进出口货物违规、申报不实、处置海关监管货物违规、进出境物品违规、进出境运输工具违规、中断海关监管程序违规和伪造海关单证等。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将侵权货物列为禁止进出口货物。中国海关一直保持着对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4年查扣侵权嫌疑货物达到2.4万批,涉及商品近9200万件。

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种类广泛,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和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

日常规定

另外,还要留意海关在通关、查验、加工贸易、特殊监管区域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管的规定和要求。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在边境行使着监管、征税、统计等重要职权,也存在着十分庞杂的监管规定和执法标准。

对于这些规定,企业若不能遵守或者执行,不但无法通过海关相应监管,达到自身商业目标,同时也有可能影响企业信用等级。例如,拖欠应缴税款或企业登记信息失实且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等情形将导致企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

最后,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廉政方面也有规范和要求。《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将由海关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并处以罚款。海关总署《海关企业认证标准》将连续两年未发现有向海关人员行贿的行为作为一项重要认证标准。

合规制度建设

笔者建议企业建立海关合规机制以适应海关对信用企业的差异化管理,争取享受贸易便利的最大化。

密切跟进研究海关的规定,及时准确掌握其执法标准和要求。一方面,随着全球贸易便利化的进展,海关在诸多环节的监管措施上不断地进行调整。另一方面,作为海关总署垂直领导的海关系统,虽在大多数执法程序和标准上是基本一致的,但不同直属海关会根据不同地域条件、经济发展情况做出调整。

由专门人员或部门负责处理海关事务。对于海关业务涉及的环节进行全面的梳理、规范,重点建立事前合规审核和评估制度。例如,海关对于归类税号(HS编码)调整,就可能导致企业出现较大的税率、退税率的波动,也可能涉及贸易监管证件的调整,企业需要对此提前审核确认。

开展海关业务服务外包。选择信用、业务能力良好的报关企业,对进出口报关单证制作及系统平台申报数据录入等业务进行外包。

建立合规紧急应对机制。海关的查处属于行政执法措施,具有时效性强等特点,企业对于已经出现的涉嫌不合规情事,应当具有紧急应对预案,包括迅速了解海关执法的要求、企业自身行为的法律评估、处理事项的统筹方案等。

作者: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贾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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