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针对伊朗的制裁: 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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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Iran Conflict And Sanctions Or Agreement. Trade Deals And Crisis Or Te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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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针对伊朗的贸易制裁和出口管制已经引起了在伊朗或与伊朗交易方开展业务的中国公司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旨在简要介绍美国针对伊朗的贸易制裁和出口管制、其影响(尤其是在域外适用方面)、以及在违规事件中可能对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施加的处罚。

贸易制裁。美国政府目前对伊朗实施全面制裁,由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根据《伊朗交易和制裁条例》(ITSR)施行和管理。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一般禁止“美国人士”及其拥有或控制的非美国实体(统称为“ITSR 当事方”)直接或间接进行几乎所有涉及伊朗、伊朗政府(包括由伊朗政府拥有或控制或者代表伊朗政府行事的实体)、伊朗金融机构以及任何特别指定的伊朗国民(“SDN”,包括由一个或多个 SDN 拥有 50% 或更多股权的任何实体)的交易。

就针对伊朗的美国制裁而言,“美国人士”包括(1)根据美国法律组建的实体及其非美国分支机构,(2)实际位于美国境内的个人和实体,及(3)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无论位于何地或在何地工作。除了禁止与伊朗直接交易外,还禁止ITSR 当事方协助或参与非美国当事方涉及伊朗的、如果由 ITSR 当事方直接进行应被禁止的任何交易。

如果非美国当事方“导致”与伊朗有关的交易全部或部分由 ITSR 当事方在美国境内或其他地方进行,也可能触发美国主要制裁责任。完全在美国管辖范围之外行事(即没有 ITSR 当事方、没有使用美元支付等因素)的非美国当事方也可能面临美国次级制裁项下的潜在风险。另外,自美国政府于 2018 年 11 月4 日完成退出《联合全面行动计划》(JCPOA)以来,次级制裁的风险有所增加,原因在于大多数根据 JCPOA 的条款解除或豁免的制裁属于次级制裁。

出口管制。根据《出口管理条例》(EAR),针对“受 EAR 管辖”的项目(即货物、软件、技术),伊朗还受限于全面出口/转口禁令。就伊朗而言,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属于“受 EAR 管辖”的项目:(1)来源于美国(即在美国境内制造或创造的),(2)从美国出口的,(3)非美国制造的项目,但其中包含的美国成分超过一定量(就伊朗而言为 10% 或更多的受控制美国成分),或(4)出于国家安全原因受控制的美国技术的某些外国直接产品。ITSR 当事方和非美国当事方如果出口、转口或转让受 EAR 管辖的物品,无论该等物品位于何处,ITSR 当事方和非美国当事方均须遵守EAR。

可能的处罚

美国一级制裁和出口管制。如果违反一级制裁和出口管制,实体和个人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 或行政处罚(例如,剥夺出口特权和禁止交易,或撤销美国执照或其他授权)。民事处罚以严格责任为基础实施,这意味着即使是无意违反这些美国规定,也可能导致严重的处罚。

目前对美国制裁和出口管制违规行为的可能处罚如下:(1)刑事:最高 100 万美元罚款和/或 20年监禁(每项违规);(2)民事(以严格责任为基础实施,根据通货膨胀进行年度调整);(3)贸易制裁:最高 295,141 美元或两倍于交易额的罚金(每项违规);(4)出口管制:最高 300,000 美元或两倍于交易额的罚金(每项违规) 。

美国次级制裁。美国次级制裁不涉及民事或刑事处罚,而是对参与违反美国政策的某些活动(包括某些与伊朗有关的交易)的当事方实施报复性制裁。即使是完全在美国管辖范围之外进行的合法活动,美国政府也可能对其施加次级制裁。美国政府可以对不同的可制裁活动施加不同的次级制裁,包括指定为附属 SDN(例如与其他 SDN 进行交易)、指定为外国制裁规避者、限制登入美国往来银行帐户、禁止与美国政府签约、禁止获得美国出口许可证、禁止接受进出口银行融资、禁止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进入美国。

美国次级制裁的后果不容小觑。它通常会对公司的当前和未来的业务造成重大冲击,对公司与美国金融系统建立关系的能力(例如贷款、使用美国往来账户),以及公司的声誉及其与美国和非美国第三方(例如供应商、客户或合资伙伴)的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降低风险的措施

美国政府通常通过刑事和民事执法以及次级制裁实施其针对伊朗的贸易制裁和出口管制。从事伊朗业务的中国公司一旦触犯美国针对伊朗的贸易制裁或出口管制,则可能会遭遇这些执法行动。

然而,这并不一定意味着美国贸易制裁和出口管制禁止中国公司参与任何与伊朗有关的交易。关键是要识别并妥善管理潜在的风险。我们建议从事伊朗业务的中国公司考虑以下措施降低风险:

  1. 对公司的伊朗相关业务进行彻底的风险评估,以确定(i)公司是否有受美国一级制裁或出口管制管辖的风险,如否,(ii)是否有任何活动可能存在美国次级制裁风险;以及
  2. 实施贸易合规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执行保障措施,例如:限制或退出高风险业务;从贸易制裁和出口管制风险管控的角度筛查商业伙伴;更新合同模板;进行贸易合规培训与审计。

《商法摘要》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协助提供,内容仅供参考之用。读者如欲开展与本栏内容相关之工作,须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读者可通过以下电邮与贝克·麦坚时联系:张大年(上海)danian.zhang@bakermckenz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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