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国家密码管理局有关密码设备 进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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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密码管理局和海关总署于2012年12月30日发布了《联合公告2012年第64号(关于密码产品和含密码技术设备的监管)》,旨在加强海关对密码产品和含密码技术设备的进口监管,并提高通关效率。

第64号公告

根据第64号公告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密码进口许可证联网核销系统将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四个直属海关试运行。

Decoding SEMB announcement on import of encryption devices, 破译国家密码管理局有关密码设备 进口的公告 通过该联网核销系统,国家密码管理局可以将其颁发的密码进口许可证的全部数据通过电子方式发送给海关,海关会将进口商使用进口许可证的有关数据反馈给国家密码管理局。

自2013年4月1日起,密码进口许可证联网核销系统将在全国海关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运行成熟后,海关总署和国家密码管理局将试行密码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

对商用密码产品的影响

第64号公告在海关总署和国家密码管理局之间建立了一套联网核销系统,以监管颁发的进口许可证的使用情况。该公告并未改变现行商用密码的有关制度,如《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中商品(包括无绳加密电话机、传真机、密码机和密码卡)的进口要求、核心功能测试的运用以及进口商申请进口许可的程序。

《商法摘要》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协助提供,内容仅供参考之用。读者如欲开展与本栏内容相关之工作,须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读者可通过以下电邮与贝克·麦坚时联系:张大年(上海)danian.zhang@bakermckenz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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