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调要点

作者: 王霁虹、高磊,国枫凯文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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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并购项目中,法律尽职调查无疑是核心环节之一。鉴于直接资产并购需要相关证照的变更,审批手续繁琐且难度很大,因此股权并购方式成为实践中普遍采用的并购方式。

法律尽职调查的深入与否、专业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矿业并购项目的成败。

在以股权并购方式下,除对目标公司的常规法律调查事项如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公司股权质押、查封情况;公司债权债务及对外担保事宜;公司资产情况等进行了解和调查外,矿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还应特别关注以下要点:

证照审批合规性问题。证照办理的情况往往和交易金额的确定密切相关。矿业开采通常需要五证俱全,即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颁发的开采许可证。金矿并购项目则额外需要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

王霁虹 Wang Jihong 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执行合伙人 Executive Partner Grandway Law Offices
王霁虹
Wang Jihong
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执行合伙人
Executive Partner
Grandway Law Offices

尽职调查

由于多数情况下的目标矿为在建矿,五证不齐全,因此,律师在尽调中就需要实地查明各种证照的办理情况,走访相关部门,落实目标矿是否符合办理矿业开采所需证照的条件;同时对于已取得的探矿权证和采矿权证,应核实其转让价款支付情况、有效期限、年检情况、抵押查封情形,并核实当地采矿权续展的条件、要求及办理程序等。此等举措能够最大程度地发现目标矿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用地合规性问题。目前各地方的矿山用地,大多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笔者接触的众多矿业并购项目,在拿到五证具备开采条件之前,通常的用地形式为临时用地。此种情况下,律师需要核实临时用地的批准文件(注意核实审批机关是否有相应的权限)、临时用地费用的支付情况、期限及续展情况,并应尽量走访国土部门予以核实。

其他程序

另外,目标矿具备开采条件的,需要建设选矿厂、尾矿库及生活区,此种情况下,通常需要申请项目立项、工程规划、用地规划、用地预审及最终审批等程序,最终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果所用地块为集体土地或国有农用地,还涉及到土地性质的变更问题;若未能获得国土部门对协议出让的审批,所需地块还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予以出让。

需要注意的是,矿山用地通常都较为偏远,各地方在国家指导价基础上大多出台了对于该等用地的优惠政策,律师若能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为客户提供该等商务信息,就更能体现尽职调查对于客户商业利益实现上的价值和意义。

高磊 Gao Lei 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高磊
Gao Lei
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致命难点

环境合规性问题。随着环保部门对环评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取得已成为诸多矿业项目的致命难点。对环保的调查,包括目标矿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是否通过了环保审查、环保设施竣工后是否通过了环保验收、现在目标公司有无违反环保规定;对废气和废水排放、废物存储的处置是否合法;有毒危险物质对场地和地下水的污染状况有无受到整改制裁通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是否获得批准;关于环保的投资是否到位等。

作为尽职调查的律师,还应走访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走访附近的居民,最大程度地了解目标矿的环境保护事宜。

安全生产合规性问题。和环评一样,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是矿业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之一。

律师在尽职调查中应核实企业生产是否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被扣押、吊销等情形。

安全核实

律师还要核实:企业是否被依法责令限期安全整改;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安全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是否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其尾矿库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矿山企业负责人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依法使用、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是否办理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等。

除上述情况外,各地方还出台了具体的安全生产规定,需要在法律尽职调查中予以注意。

王霁虹是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高磊就职于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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