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性别中立和女职工职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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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和江苏省近期发布了加强招聘职工时性别中立和女性员工职场保护的标准和规则。这些新的标准和规则是中国地方政府推动性别平等更广泛和持续趋势的一部分。

深圳: 2018年7月3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公告》。其中,该公告规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执行深圳现行的性别平等条例下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深圳的现行条例是中国首个出台专门解决性别平等问题的地方规定。

根据公告,任何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设置性别要求,经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三千元(合437美元)罚款。此外,以性别、婚姻、生育等为理由拒绝招录女性候选人或者提高招录标准,也会根据受到损害的候选人人数被处以一万元到三万元的罚款。

江苏:《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取代了1989年就同一事项发布的规定。新规定增加了对性别中立进行招用的新要求,禁止用人单位限制、拒绝录用女性或者对女性设定更高的录用标准。此外,与女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不得限制其结婚、生育的权利。

此外,新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性骚扰,比如制定禁止劳动场所性骚扰的规章制度;向员工提供有关性骚扰的培训;以及建立员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并保护相关当事人的隐私。

就生育方面的员工保护,新规定解决了有关产假、哺乳假和其他相关福利的一些重要问题并进行了澄清。首先,新规定包括比全国法规更慷慨的流产假。其次,新规定给予了怀孕不满3个月和最后三个月的职工更多的休息权利和劳动时间限制。最后,在职工产假结束后,经用人单位批准,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其基本工资的80%。如果职工希望休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协商确定调整的工资。

《商法摘要》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协助提供,内容仅供参考之用。读者如欲开展与本栏内容相关之工作,须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读者可通过以下电邮与贝克·麦坚时联系:
张大年(上海)danian.zhang@bakermckenz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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