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波斯湾国家并购的影响因素

作者: Gary Watts、Sarah Hasnani,Al Tamimi & Company
0
1958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去年油价下滑,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科威特、卡塔尔、巴林以及阿曼等海湾合作委员会(海合会)国家继续为外商投资提供优惠政策。尽管周边国家存在政治纷争,但海合会国家依然因其大量机遇和便利的商业环境,吸引着投资者。

Gary Watts Al Tamimi & Company 合伙人兼公司商业业务 区域负责人
Gary Watts
Al Tamimi & Company
合伙人兼公司商业业务区域负责人

海合会经济发展也受益于人口增长。这些国家为本地与外来人口提供高就业率、高社会服务及基建投资、低税率甚至零税率,同时允许从海外聘用或派遣员工,由此增强了对外资的吸引力。

不过,外国投资者也需要关注不少问题。海合会国家深受西方商业运作和交易模式的影响。但多数中东国家的法律框架都植根于大陆法系原则,也就是埃及所采用并发展的法国民法典。我们预计并购交易会继续增长,但投资者需要做足功课以免陷入困境。

外商所有权

海合会国家都对外资的所有权及控制权进行了限制,以保护本国企业家,让外商只占有少数所有权。外国投资者必须考虑在相关法域能够取得的最大控股权比例。相关国家对外商所有权的限制如下:

1. 对油气、建筑或人力资源等特定领域,或不在指定区域的房地产,不允许外资拥有所有权;

2. 在外商可以投资的其他当地公司,外资股权比例也受到限制。例如,阿联酋、科威特、卡塔尔要求当地投资者至少拥有公司51%的股权;阿曼对外资股权比例的限制为30%,但不适用于美国买家;沙特阿拉伯对贸易企业和专业公司设置了25%的外资股权比例限制。不过,这些限制在散布于海合会的经济自贸区未必适用。

Sarah Hasnani Al Tamimi & Company 律师
Sarah Hasnani
Al Tamimi & Company
律师

为了符合上述限制要求,外资通常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设立合资企业,投资者可以物色当地公司与其共同承担财务风险,并促进在当地的商业发展及运营。第二是与只在名义上作为合伙人的当地商人或公司签订协议。虽然对方拥有公司51%股权,但外国合伙人可以设立附属协议,使自身保留所有利润、承担所有风险并对公司实现全面控制。

从普通法角度看,这些附属安排很简单,但属于大陆法系的中东国家并不认可信托概念。独立的受益权不获认可造成了法律灰色地带,在涉及股权时尤其如此,让投资者承受监管实践和司法解释变化的风险。

外商在与当地合伙人约定附属安排之前,应该先咨询当地专家以了解附属安排在不同国家的受认可程度。阿联酋等国家会比卡塔尔等其他国家更开放。

阿联酋法规动态

历经十年,阿联酋最新的商业公司法终于在7月1日生效。新法让上市公司可以进行“战略性”配股,绕开其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股权,从而便于阿联酋公众公司建立重要的战略合作。

新法也允许单一股东公司的存在,并允许公众合股公司的股东出售其优先认股权。新法也允许多于五个人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让大型公司的董事会具备更全面的技能和商业网络。

注意事项

交易架构。在海合会国家进行收购交易常常是通过股权收购而非资产收购。这是因为财产类别取决于公司的注册地和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是附属于目标公司的,如欲进行资产收购交易,需要重新申请营业执照,而该程序往往困难重重。而且,资产通常不适合转让给买家。

因此,为了从资产中获益,不论买方是对设备、工厂、生产线、钻探装置还是地块等资产感兴趣,除了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并应对股权限制问题,似乎没有其他更务实的选择。

许可。商业许可在海湾国家扮演重要角色,任何公司必须从政府获得进入许可方能经营,这是重要的程序。申请者必须证明其员工具备在当地经营业务所需的技能、经验及履历。一些商业(专业)许可只能由当地国民持有,如阿联酋的药店和房产经纪行业、阿曼的餐饮行业以及卡塔尔的律师行业。一些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如医疗保健和教育,还需要额外的监管批准许可。投资者必须仔细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其能够合法拥有投资目标。

尽职调查。在海合会国家,公共登记处能提供的信息并不是很多。只有巴林有可查阅的信用报告体系。很多已有的信息并不对公众或第三方开放,买方通常要依赖卖方所提供的信息。在合同中提出要约时,投资者应该特别谨慎。他们未必能自由地撤销要约或根本不能撤销;在大陆法原则下,任何要约都具有约束力而且在提出后不一定能够撤销。

结论

海合会国家提供了大量的机遇和便利的商业环境,在吸引投资、创建及发展业务方面继续具有吸引力。我们期待并购活动会继续增长,但是对于市场新人,仔细做好准备工作以避免陷入困境至关重要。

作者:Al Tamimi & Company的合伙人兼公司商业业务区域负责人Gary Watts、律师Sarah Hasnani

Al_Tamimi_Logo

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6th Floor, Building 4 East

Sheikh Zayed Road, PO Box 9275

Dubai, UAE

电话: +971 (0)4 364 1641

传真: +971 (0)4 364 1777

电邮: g.watts@tamimi.com

s.hasnani@tamimi.com

info@tamimi.com

www.tamimi.com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