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与实务的最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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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认为,中国政府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审批的大趋势应当是逐步防松管制,但可能会加强对中央企业对特定资产和投资国别的宏观管理; 而境外目标国对中国国企投资者对敏感行业或资产的投资显然在加强监管;在具体实施交易的层面,中国国有和民营投资者正在迅速“国际化”且不断提升实施复杂跨境交易的能力。

境外投资审批

中国政府在境外投资审批时间和结果上的不确定性给中国投资者进行复杂的大型跨境交易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但是,从近期几个大型交易来看,中国政府相关的审批机构还是适应市场的发展而采取了比较务实的作法。比如,民营企业天齐锂业在收购加拿大上市公司Talison时,在签署 Scheme Implementation Deed 前获得了全部相关的中国政府核准。

熊进 Xiong Jin
熊进 Xiong Jin

另一个问题是,不少在境外设立了子公司的中国企业认为,只要在境外进行再投资时并购款完全在境外支付,且不需要国内母公司进行担保,就不需要考虑境内审批的问题。事实上,从现行有效的法规来看,这些境外子公司的海外再投资仍然需要获得发改委的相关核准。如果涉及境外中资银行的融资,这些银行一般会将获得所有中国政府的监管审批作为提款的先决条件。

针对现行审批制度的问题,中国政府也在逐渐简化程序、放松管制。但此前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审批权限下放,审批事项范围和管理方式并未出现实质性的改变。

在最近新的国务院“简政放权”政策的要求下,发改委正在酝酿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管理,探索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并可能大幅缩减审批项目范围。发改委审核的重点也将从交易风险转变为宏观政策。据报导,国家发改委近期密集核准的16个海外投资项目,审核依据是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安全,并不涉及具体经营层面。

目标国投资审批

尽管各国的外国投资审核机制不同,但仍有一些共通的原则和底线。比如,涉及军事和政府通讯等国家安全的敏感资产和领域,交易可能很难获得批准。又如,目标国对于涉及能源资源、农业、食品等行业的项目审批更为严格,即使批准也会附带条件。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于9月当选的新总理阿博特在竞选期间就曾公开表示不信任外国国有企业投资澳大利亚资产。新政府已提出,不会取消目前政策要求外国(指定国家除外)的国有企业投资无论金额大小一律须经外国投资审核机构(FIRB)审批的规定。新政府将加强农业和土地方面的审批要求,包括:大幅降低外国企业投资农地的审查金额;实施新的土地登记制度,加强对外国土地所有者的监管。

美国 中美两国间存在既合作、又对立的复杂关系,中国企业应当清醒认识到他们在美国进行收购可能会遇到的阻力,但这些障碍并非不可逾越。在不久前双汇国际收购Smithfield的交易中,由于Smithfield在美国猪肉加工和生猪市场占较高份额,收购被质疑可能影响美国食品供应安全。双汇承诺将保持Smithfield现有的管理层、品牌和员工不变,并通过海外子公司独立运营Smithfield,最终赢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信任并批准交易。

加拿大 加拿大在今年6月通过了对《加拿大投资法》的修订,扩大了对“外国国企”的定义范围,并限制外国国企控股加拿大油砂企业。如其他主要目标国一样,加拿大也非常重视国家安全方面的审查。但是,中国企业完全可以通过精心的准备来设计成功的交易,但同时也需要认清不能触碰的国家利益底线。

投资者更成熟

经过近年来的高速发展,中国境外投资者的交易方式和技巧也在慢慢与境外成熟市场趋同,这在大型、复杂的跨境交易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比如,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采用联合体收购的方式,让产业投资人、EPC承包商和财务投资人以优势互补的方式来选择、投资和运营境外项目。

近年来,中国企业也开始勇于尝试敌意收购的方式。比如,鸿商产业对澳大利亚上市公司Discovery Metals 的收购,就是在就估值和尽职调查问题无法与董事会达成一致后,绕开董事会直接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中国企业境外收购融资安排也日渐多元化,不再仅仅局限于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越来越多参与境外收购的中国上市公司会通过在中国境内进行定向增发以获得资金。同时,复杂的跨境换股交易方式也在尝试过程中。

熊进是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他的联系方式为:电话 +86 10 5878 5158;电邮 xiongjin@cn.kw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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