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法视角下职业舞弊应对与防范

作者: 齐斌、张君强,信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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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舞弊一般是指企业员工违反忠诚义务、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利用企业风险控制制度的不完善等,通过损害公司利益而获取私利的情形。职业舞弊不仅仅会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严重者甚至会导致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因此,企业应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杜绝职业舞弊行为。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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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斌
信栢律师事务所
主任、合伙人

中国《劳动法》第25条第(三)项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三)项均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形下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员工因营私舞弊导致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标准,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司法实务中一般参照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84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即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的损害一般可被认定为重大损害。

应对措施

鉴于绝大多数企业对职业舞弊行为都是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若员工舞弊给企业造成的损害不足人民币5000元,企业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若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员工舞弊行为有明确规定而员工严重违反了该规章制度,单位可据此依法解除舞弊员工的劳动合同。即,企业可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列举舞弊具体情形,并规定任何舞弊行为均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将导致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日系企业多称“惩罚性解雇”)。当然,这只是最大限度保护用人单位权益的一种可行举措,实务中劳动争议仲裁员和/或法官仍可能坚持以单位的损失金额为标准认定员工舞弊行为是否达到严重程度。

此外,职业舞弊一般会导致企业经济损失且主要为直接的金钱损失,企业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舞弊的员工赔偿损失,或者对与舞弊员工有关的第三方公司提起不当得利之诉。

员工舞弊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一定金额的,可能还会触犯刑事法律。如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即可能触犯中国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常见情形有私设“小金库”并用之进行个人消费、私分违规收取的现金、虚假报销、与自己或亲友设立的公司从事违规交易等。一旦公司内审部门或相关机关(尤其税务机关)发现该等情形,企业可依法处理。

职业舞弊主要是因企业的风险控制等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完善导致,其次是企业对员工的合规培训不足。因此,企业防范员工职业舞弊,主要应加强以下两方面的管理:

防范措施

首先,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对采购、报销等舞弊行为高发的业务活动和流程进行严格把控,细化具体的审批权限,尤其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

同时,将前述管理制度与劳动人事规章制度关联,对未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职位晋升、年终奖励、员工激励等方面的限制,同时对模范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额外的激励、奖励等,促使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第二,加强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强化员工防范职业舞弊的风险意识。在培训中,让员工切实理解,一旦从事舞弊,不仅仅是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可能被辞退,亦可能触犯刑法,导致相应的刑事处罚。

另外,针对美资企业或在美上市的企业,还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反海外腐败法》(FCPA)合规培训,以免因员工在中国的舞弊行为导致美国母公司遭受美国政府(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相关处罚乃至产生刑事责任。

此外,在调查职业舞弊、固定相关证据的时候,往往需要借助法务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数据恢复和检索等技术手段并进行公证。

作者:信栢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齐斌,高级律师张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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