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阶段,如何做好法律尽职调查?

作者: 蔡宗秀,安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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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运作程序为“募-投-管-退”。在投资环节,会存在信息不对称、被投资方消极应对甚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问题,为投资增添了大量的隐患和风险。因此,在投前做好法律尽职调查十分关键,本文拟就投资过程中的法律尽职调查进行概要分析,为交易双方在投融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提供指引。

蔡宗秀, Cai Zongxiu, Partner, AnJie Law Firm
蔡宗秀
合伙人
安杰律师事务所

问:什么是法律尽职调查?

答:尽职调查,又称为“审慎性调查”,英文为“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私募股权投资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之后,投资人聘请专业的律师对目标公司一系列法律问题的调查。

问:为什么要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答:首先,通过尽职调查,可以详细的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一定程度上解决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其次,可以提高投资方的谈判地位,投资方可以通过尽职调查知悉目标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更合理的报价,或者调整交易架构,甚至拒绝交易。最后,尽职调查是准备交易文件的参考基础。

问:关注核查哪些方面来完成法律尽职调查?

答:主要从以下13个维度来展开核查目标公司。

(1)公司现状,包括其营业执照载明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商业信用情况等;

(2)历史沿革,包括其设立程序和条件是否满足、历次演变情况等;

(3)注册资本,包括其股东出资是否到位、非货币出资过户情况等;

(4)目标公司的规范运作,包括其公司章程、内部组织结构及运行现状、董监高任职资格、违法违规情况、资金管理制度等;

(5)目标公司的独立性,包括其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是否独立;

(6)目标公司的财务与税务,包括其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自身及子公司的税务登记及纳税基本情况、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情况;

(7)业务发展与技术,包括其经营范围、经营资质、经营模式、核心人员、技术研发、业务发展战略等情况;

(8)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其自身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屋建筑物、主要无形资产、主要生产经营设备、长期对外投资、境外重要资产、权利负担等资产情况;

(9)知识产权,包括目标公司持有或拥有的全部知识产权汇总表(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识、商号、专有技术、标志、域名、软件著作权)及其注册证书和展期情况、与第三方签订的上述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协议及有关登记注册证明、现存或潜在的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技术合同等;

(10)重大债权债务,目标公司将要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已履行完毕合同的潜在风险、其他重大应收款和应付款、因侵权而产生的重大债务情况等;

(11)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包括其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及是否公允、目标公司与关联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披露情况;

(12)人力资源和劳资关系,包括目标公司的员工情况(包括人数、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年龄分布等)、董事会成员和高管兼职情况、社保证明和相关费用缴纳凭证;

(13)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包括任何涉及目标公司的已经发生的、正在进行的或有明显迹象表明可能要发生的全部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复议情况。

问:法律尽职调查对于股权投资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答:首先,法律尽职调查完成后,律师应当编制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委托方。其内容通常包括:对每一大层次的基本事实进行综述;并就该类内容所可能涉及的存在法律瑕疵或风险的重大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综合概述该层次的法律分析,提出结论性意见。

其次,根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成果及建议,交易双方可就客观存在的风险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定合同条款、商定投资估值、完善交易方案。

最后,当事人就无法通过尽职调查确定的潜在风险,进行陈述与保证,通过该条款来转移或者降低风险。故陈述与保证条款是尽职调查的补充,可以一定程度上填补尽职调查的漏洞。

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宗秀

Dong Xiao Zhao Huili AnJie Law Firm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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