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法律市场之“非礼勿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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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ign firms in India legal ba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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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律师事务所在印度的“坎坷”遭遇又上演新的一幕。在印度的30家外资律所中,一家中国律师事务所收到了位于钦奈的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传票,要求其进行诉讼辩护。诉状目标明确,是为了终止外资律师事务所参与印度的法律市场。

德恒律师事务所是被诉的30家律所中唯一的一家中国律所。其他被诉的律师事务所包括(按上诉书排列的顺序):盛德律师事务所、凯利律师事务所、Kennedys律师事务所、伟凯律师事务所、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威凯平和而德律师事务所、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史密夫律师事务所、司力达律师事务所、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达维律师事务所、安永实律师事务所、艾金·岗波律师事务所、宝维斯律师事务所、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必百瑞律师事务所、威尔逊·桑西尼·古奇·罗沙迪律师事务所、Arnold & Porter 律师事务所、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博钦律师事务所、隆路律师事务所、傅立希律师事务所、Clayton Utz 律师事务所、Mayer Brown 律师事务所、其礼律师事务所以及鸿鹄律师事务所。罗斯律师事务所,一家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也名列其中。

上诉书声称“很多国际律师事务所…在印度或印度周边国家设立了办公室,正在印度境内开展法律服务业务,比如兼并、接管、收购、合并等,同时参与各种商业交易、仲裁等等。此外,各外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经常访问印度,并在不同地区举办讲座。他们持访问者签证进入印度,但真正目的是通过举办讲座,间接从印度客户手中赢利。同时他们也在印度的酒店进行仲裁活动,仲裁赚取的利润归其在印度外的总部。这完全违反我们国家的所得税法律、移民法,并使我们国家的税收受到损失。大量类似的外资律师事务所存在,使我们的印度法律服务市场蒙受损失。”

据《商法》的并列刊物《India Business Law Journal》报道,此案的开庭审理时间已推迟至1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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