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代表中国中央政府,于5月28日在香港发行两笔共60亿元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方达律师事务所和A&O Shearman律师事务所为发债提供法律服务。
此次发债是财政部首次在香港发行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也是第二次发行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首次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于2025年4月在伦敦发行,规模为60亿人民币。
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包括发行利率1.42%的3年期30亿元债券,以及发行利率为1.56%的5年期30亿元债券,均于港交所上市。两笔债券总认购金额达到624亿元,是发行金额的10.4倍。
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巴克莱(Barclays)、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东方汇理银行(Crédit Agricole CIB )、汇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共同担任此次发债的联席牵头经办人。
年利达为财政部提供国际法律服务,合伙人兼亚洲区主席刘克诚及资本市场合伙人方敏共同牵头团队。
方达所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的中国法律顾问,由合伙人霍婉华负责项目;A&O Shearman则提供香港法律服务,合伙人曾舒颕牵头团队。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新闻稿中说:“这次发行将进一步完善香港离岸人民币债券的收益率曲线,为国际资金提供新的投资标杆,吸引更多跨境人民币融资和交易在港进行;同时支持全球资金与国家高质量绿色项目高效对接,既有力推动绿色转型,亦为投资者带来合理回报,吸引更多长期资本投入绿色领域、促进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