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与威马汽车之间历经六年司法程序的商业机密和技术侵权纠纷,在最高院的终审程序中落槌,威马被判6.4亿元的赔偿,创下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的新高。
在2022年,上海高院在一审中宣判威马需要赔偿 700万元,这金额远低于起初吉利请求的21亿元,促使其在2023年提出上诉。最高院在今年颁布把赔偿金额提高90倍。
该案中,吉利发现近40名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于2016年至2018年“跳槽”到威马或关联公司,涉嫌利用原单位的汽车底盘技术、图纸和数模资料,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并协助新公司在短期内推出电动汽车。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驻北京的高级合伙人李静传认为,最高院对于赔偿额的处理是该案的一大亮点。他是一位执业20多年的知识产权和争议解决专家。
李静传说:“最高院在二审中认定被告属于恶意侵权,适用了惩罚性赔偿,同时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9年4月23日实施前后对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进行了区分计算,对被告的赔偿责任的认定更为准确、合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且情节严重,法院可以按照被侵权方的损失金额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对侵权人施以一倍至五倍的惩罚性赔偿。
最高院认为威马的侵权情节恶劣。最高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威马快速掌握了电动汽车底盘技术,推出电动汽车并取得了较大竞争优势,导致吉利有关项目建设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且造成吉利巨大损失
在计算新的赔偿金额时,最高院把一审法院忽略的威马招股书数据纳入考量,并得出威马的侵权获利为两亿元。法院也根据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威马2019年5月至2022年第一季度——即修订后的法律于2019年4月23日正式实施后——的侵权获利施加两倍的惩罚性赔偿。最终,加上补偿性赔偿数额后,威马最终需赔偿6.4亿元。
除了确定赔偿数额的方式可圈可点外,李静传认为法庭对于确保威马停止侵权的判决也值得参考。
最高院在判决中明确,威马立即停止披露和允许他人使用吉利的技术秘密。
李静传特别注意到,判决要求被告以附件形式通知现任员工、前任员工、关联企业、供应商等关于停止侵权的必要。而且,所有相关人士需签署保守商业秘密及不侵权承诺书。
他说:“这有利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判决,避免因判决内容过于笼统导致的执行困难。”
要预防员工泄密,李静传建议,其他企业需要同时重视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他提到,技术措施包括控制员工权限、管理他们的下载或复制等,以确保商业秘密载体的接触范围和流转可控。
而在管理措施方面,他认为公司需要制定并有效实施保密制度。“例如以竞业协议约束涉密人员,关注并调查其离职后的行为等,便于有效应对实践中常见的规避竞业的措施,”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