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律师为中国律所的海外发展开辟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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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独资律师事务所近日在伦敦开业。该所创始人表示,这不仅是英国第一家国独资律所,其特殊的组织架构或许也可以为中国律师圆海外发展之梦提供一条新途径。

长江律师事务所以替代性业务架构(alternative business structure[ABS])设立。“ABS架构的依据是英国于2007年通过的一项法规,旨在使英国的律师制度更现代化,”长江律师执行董事吴少鹏对《商法》说。

从左至右:高文杰、Malcolm Dickinson、吴少鹏

“这个架构允许非英国居民,甚至非英国律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设立律师事务所,”他说,“申请获英国律师监管局(Solicitors Regulatory Authority [SRA])批准后,该律所可在英国本土运营,并提供英国当地的法律服务。”

吴少鹏表示,由中国律所直接在境外提供法律服务的例子目前还没有。

“通过成立长江律师,我们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方案,供计划走出去的中国律师作参考,”他说。

英国律师事务所Michelmores的管理合伙人Malcolm Dickinson被聘为长江律师的董事。吴少鹏担任律所的执行董事。吴少鹏和高文杰律师共同拥有长江律师的全部股权。

据吴少鹏介绍,他与高律师申请以ABS架构设立长江律师时,用的是没有英国执业资格的非英国居民身份。他们两人不可以就英国法律出具意见,相关法律服务就由Dickinson协调转介Michelmores的律师办理。

此外,吴少鹏同时也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高文杰同时是位于深圳的君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长江律师的三位董事都将保留其在原来律所的职位。

长江律师还将得到长江律师联网40家成员律所的支持。吴少鹏是该联网的秘书长。“以中国人身份在外国成立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已经够困难,更难的是没有当地律师资格去提供当地法律服务,”吴少鹏说。“如果有同一愿景的中国、香港律师,我愿意同他们商讨怎样达成彼此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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