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参与资本市场创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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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律师事务所最近在资产证券化、债券和首次公开发行(IPO)领域完成了几项具有突破性的交易。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近发行了华泰资管-江苏银行融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这是全国首个票据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产品,金杜律师事务所介绍说。

金杜为上述交易提供了各个方面的法律服务。据金杜介绍,该资产证券化项目开启了中国票据资产证券化新时代,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直接融资能力,并拓宽投资和融资渠道。

Story_1_pic在另一笔交易中,作为青岛银行的法律顾问,金杜为青岛银行近期发行4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提供了法律服务,这是青岛银行今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成为国内由城市商业银行发行的第一例绿色金融债券。

近几年来新兴的绿色金融债券为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和项目提供了筹资渠道。本次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募集的专项资金将全部用于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

金杜还担任了浙商银行在香港联交所公开募股中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本项目打破了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自2010年以来未新增IPO项目的局面。

在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浙商银行本次发售H股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约为116亿港元,这是香港今年首个规模超百亿港元的IPO项目。浙商银行是中国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

法律顾问:金杜在上述三个项目担任法律顾问。为融元1号和绿色金融债券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负责合伙人是上海办公室的胡

为浙商银行香港上市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负责合伙人为北京办公室的杨小蕾、李元媛和上海办公室的刘东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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