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出台加强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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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资源和社会资源部于2013年9月26日公布了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于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取代了1999年颁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新规定的重要条款进一步加强并明确了针对不遵守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

新法规出台加强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社会保险法》十分概括地规定了各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针对不遵守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例如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银行发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命令,扣押、查封、拍卖企业财产,但是《社会保险法》没有对应当如何在实践中执行这些措施提供进一步的指导。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这些措施的实施程序,强化了这些潜在的执行措施,例如直接从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社会保险费的步骤,以及向法院申请扣押用人单位财产时需要提供的具体材料和程序要求。

各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否会利用这些新的执行措施,比过去更积极地进行执法还有待观察。

《商法摘要》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协助提供,内容仅供参考之用。读者如欲开展与本栏内容相关之工作,须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读者可通过以下电邮与贝克·麦坚时联系:张大年(上海)danian.zhang@bakermckenz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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