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外商直接投资制度

作者: Bono Daru Adji and Eko Ahmad Ismail Basyuni, Assegaf Hamzah & Part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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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印度尼西亚的外商直接投资(FDI)由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其印尼语缩写为BKPM)管理。BKPM根据2007年第25号法律(即2007年投资法)运作。

首次进入印尼的新投资者需要建立一家注册地为印尼的公司(此类公司的印尼语缩写为PMA),该等公司必须遵守BKPM可能定期更新的投资规则和程序。如果法律不允许外国投资者拥有100%的所有权,则PMA必须与印尼国内投资者建立伙伴关系,通常是合资企业的形式。根据行业的不同,外国投资者可以拥有PMA公司30%到95%的所有权(对于某些类型的公私合营-即PPP-公司来说,这一比例可提升至100%)。

BONO DARU ADJI Assegaf Hamzah & Partners 管理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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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伙人

印尼法律对投资的最大规模、投资资金来源、产品是否可以在国内市场上出售或出口和投资收益的汇回没有限制。但是,BKPM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的价值至少达100亿印尼盾(约730,000美元),其中实缴资本至少达25亿印尼盾,其余部分则应为额外注资或贷款形式。此外,政府的负面投资清单(印尼语缩写为DNI)规定了特定行业的投资者必须满足的一些条件,比如与中小企业合作或从相关部委取得特别许可或推荐意见等。

外国投资者也必须遵守有关环保、人力和区划等其他问题的法规。林业和矿业的主要许可证需由政府有关部委签发。

所有进入印尼的外商直接投资都必须遵守负面清单,该清单列明了允许、禁止和有条件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这份清单是根据印尼中央统计局商业行业分类(KBLI)编制的。此等分类在本质上是非常宽泛的,没有具体行业定义。政府在1998年颁布了第一版负面清单,之后进行了多次修改。2016年第44号总统条例规定了最新版的负面清单(2016年负面清单),于2016年5月18日起生效。

在印尼,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看法有起有落,往往与经济增长的强弱一致。当经济增长强劲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就像苏希洛总统第二个任期(2009-2014年)尾声时的情况一样。相反,当经济发展和现在一样相对疲软时,自由主义倾向于占上风。因此,既得利益集团的支持者与渴望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资流入印尼的改革者之间总在不断角力。目前的这份负面清单可能是迄今为止对外商直接投资最有利的一份。政府圈子里也传出了一些暗示有可能进一步放开的声音,尽管目前还没有任何决定作出。

一些注意事项

在讨论负面清单时有几个必须注意的事项。尽管目前的政策相对宽松,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各种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其他限制。例如,正如前面提到的,BKPM要求外国投资者至少投资100亿印尼盾设立一个PMA公司(尽管外国投资者对印尼上市公司的组合投资不受此限)。

EKO AHMAD ISMAIL BASYUNI Assegaf Hamzah & Partners 合伙人
EKO AHMAD ISMAIL BASYUNI
Assegaf Hamzah & Partners
合伙人

此外,由于KBLI中缺乏对行业条线的具体定义,BKPM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来解释负面清单中列出的每一行业条线具体包含什么样的商业活动。即使负面清单未提到某一特定的商业活动,BKPM也可以决定该业务是否属于另一个限制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因此,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潜在投资者需要与BKPM进行沟通来试水。

此外,有一些行业要么仅开放给印尼中小企业,要么设置了外商直接投资的最低投资门槛。由于印尼是发展中国家,政府认为本国中小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并强调将继续培育中小企业。

组合投资

2016年版的负面清单特别规定,组合投资(通过在印尼证券交易所购买股票进行的投资)不受负面清单所含的外商直接投资限制的约束。这与2007年投资法一致,后者明确规定组合投资为例外情况。然而,由于BKPM天生具有的自由裁量权,实际操作与法条规定往往大相径庭,导致了多年来的乱象。然而,这一混乱似乎已被BKPM2016年第6号条例第25(3)(a)条的规定所理清。根据该规定,一家上市的PMA公司不受负面清单规定的外国投资限制的约束。

例如,根据负面清单,外资最多可以拥有一家分销行业的非上市PMA公司67%的所有权。但是,一旦该公司上市,外资对该公司的所有权就可以增加到100%。

在此规定出台之前,BKPM一直认为,如果公司的控股股东不是印尼籍,则上市PMA公司的待遇和非上市PMA公司应当相同。这导致了间接和组合投资(即通过股市进行的投资)被纳入了负面清单的调整范围,尽管如上文所述,负面清单特别规定了此类间接和组合投资不受其外商投资限制的约束。

Bono Daru Adji是Assegaf Hamzah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常驻雅加达。他的联系电话是 +62 21 2555 7878,电邮是 bono.adji@ahp.co.id

Eko Ahmad Ismail Basyuni是Assegaf Hamzah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驻雅加达合伙人。他的联系电话是 +62 21 2555 7802,电邮是 eko.basyuni@ahp.c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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