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世界资产(RWA)与稳定币作为价值稳定的加密资产,其发行交易机制受区块链技术深度影响,法律业务链条涉及复杂的程序法(如管辖权、诉讼程序)与实体法(如财产权、合同义务)互动。本文从技术演进、风险隔离与程序法优先三个维度展开分析。
技术演进
稳定币1.0版本采用基于哈希算法的技术映射实现锚定;2.0版本引入基础资产映射与智能合约合规机制;3.0至4.0版本强化审计监管兼容性,核心始终维持与法币1:1锚定。虚拟资产权能(生成、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依赖数字签名与链上记录,中国民法会首先视其为“财产”,而由于其并非法定货币,合同法、信托法及财产法中的权责安排在此同样适用。

高级合伙人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上述特性在RWA中的体现尤为显著。新加坡高等法院在By Bit Fintech Ltd v Ho Kai Xin and others (2023)案(下称“ByBit案”)中,明确认定泰达币(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下称USDT)为可信托财产,因为其具备可识别性、可转移性和价值稳定性。该案源于ByBit员工不当转移100万USDT,法院裁定公司有权行使推定信托作为法律救济手段,强调了稳定币的财产属性,以支持当事人具有实体法上的追偿权。
虚拟资产虽源于区块链离散布局,但其权能仍需通过法律拟制予以确认,否则由于缺乏对应的基础法律制度提供救济保障,容易引发更多后续争议。程序法上,此类案件通常首先涉及管辖权确定。如在ByBit案中,新加坡法院行使管辖权的重要理据便是资产转移发生在本地交易平台,体现了“全网点面离散布局”下的跨境挑战。换句话说,基础资产一旦映射到链上后,RWA及稳定币的无国界性便更要求程序法先行,以确保在各国资本管制制度迥异的情况下,各法域实体法能够有效实施。
风险隔离
RWA及稳定币需与银行存款、债券等基础资产实质挂钩,并通过合同约定、审计合并、离岸VIE结构或信义义务实现风险隔离。2022年,算法型稳定币Terra UST崩盘,说明技术脱离人文制度可导致与基础资产脱节。与此同时,储备型稳定币也存在实体法层面的漏洞。USDT发行商Tether的系列美国诉讼警示了储备透明与风险隔离的必要性。
2021年,由于Tether和加密货币交易所Bitfinex声称USDT“完全由美元储备支持”,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就该虚假陈述向Tether和Bitfinex罚款4250万美元。此外,纽约总检察长还就Bitfinex挪用Tether储备掩盖损失而对Bitfinex罚款1850万美元,并以和解处理的方式促使其退出纽约市场。2025年,加密货币借贷机构Celsius发起违反合同义务之诉,指控Tether不当清算所抵押的四万比特币(价值逾40亿美元)。美国破产法院允许该诉讼的推进,强调了实体法层面的优先转移责任。
风险隔离需民商合同与信义义务支撑,否则技术无法服务债权人。程序法(如管辖权确认)驱动实体法实施,如在Celsius案中,Tether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法院需先确定其在美国受辖的可行性,当中涉及国际私法程序是必要的。
程序法优先
RWA及稳定币的离散布局类似区块链的全网特性,这要求优先解决管辖权冲突等程序法问题,以确保各法域实体法有效落地。
在True Coin LLC v. Techteryx, Ltd (2024)案中,新加坡法院发出反诉讼禁令,阻止投资公司Techteryx在香港法院起诉稳定币True USD的发行商True Coin,强制并入新加坡仲裁。这直接涉及程序法上的管辖权冲突。换句话说,稳定币相关合约中的仲裁条款优先于法院诉讼,以确保涉及RWA及稳定币跨境纠纷的高效解决。该案贴合当下稳定币4.0时代,强调程序法如何架接实体法(如合约)的同步落实与执行。
相比之下,前述Tether系列美国诉讼串联起稳定币从“野蛮生长”到监管收紧的叙事。就程序法而言,美国法院常行使长臂管辖,即基于Tether对美国市场的影响,确保实体法(如证券法、反洗钱法)适用。
结语
总体而言,RWA及稳定币虽属技术驱动,但法律业务链条需要程序法先行(如管辖权确定),再辅以实体法(如财产信托、合同义务)夯实法律制度安排。从算法稳定币的没落警示,若忽略此链条,技术再先进也难落地。随着新加坡、中国香港及美国在法律上陆续正式要求储备审计、用户保护和全球监管趋同,RWA及稳定币或能更有益于激活基础资产。跨境管辖问题仍是当前一大挑战。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朝晖,实习助理Ray Chuen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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