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梳理深圳律师执业成果,系统汇总各专业领域办案思路与实操经验,助力全市律师互学互鉴、共同提升,深圳市律协启动了2025年度深圳律师业务参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最终共评选出业务参考案例252件。青狮云岸律师事务所主任罗锦荣律师团队代理的3起案件入选名单,自深圳律协2024年评选以来,罗锦荣律师团队累计8个案件入选深圳市典型案例,位居深圳市律师前列。
年度深圳律师业务参考案例
A合伙企业与某基金、B合伙企业等涉外合同纠纷调解案
— 罗锦荣律师团队 —
代理C公司与A公司、B地产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 罗锦荣律师团队 —
A公司与B、C公司及实际控制人X的股权增资回购涉外仲裁案
— 罗锦荣律师团队 —
A合伙企业与某基金、B合伙企业等涉外合同纠纷调解案
企业商事领域
办案律师:罗锦荣律师、高智妍律师
本案实际是围绕合伙协议的一处小争议引发的连环纠纷甚至最终导致基金运行陷入僵局。某基金集合了跨国资金,各有限合伙人之间不直接沟通,信息并不透明,加之基金盈利状况不明朗,导致各出资人之间的不信任日益增加,调解工作极难展开。本案成功之处在于摒弃了直接仲裁的对抗性思路,转而采用“谈判促进+法律施压”的双轨策略。我方通过草拟仲裁申请书、模拟仲裁风险,向对方传递清晰的仲裁预期,实现了“以打促谈”的效果。同时,在谈判中抓住各方对利润分配的迫切需求,以“放弃一票否决+补偿金”换取对违约事实的豁免,实现了风险转移与利益置换,体现出灵活妥协与底线控制并重的谈判智慧。
代理C公司与A公司、B地产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民事领域
办案律师:罗锦荣律师、叶益力律师
本案的典型价值在于,在司法实践中旗帜鲜明地否定了“反向人格否认”的适用,有力维护了公司法基石——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在商业活动中,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具体业务是常见模式,若轻易允许“反向穿透”,将导致子公司无辜为其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不仅冲击法人制度,更会严重损害子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本案二审判决回归法律条文本身,坚持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单向性,符合公司法立法精神与司法实践趋势,明确该制度于法无据,避免滥用公司面纱损害公司及其他债权人利益,对类案处理具有重要的参考和指引意义。
同时,本案也为处理涉及政府行为介入导致合同履行基础变更的复杂纠纷提供了范例。本案二审法院并未固守原合同约定,而是结合“协议出让”与“招拍挂”模式的本质区别,精细审查了A公司的实际贡献与C公司取得项目的法律路径之间的因果关系,最终否定了二者之间的关联,体现了司法裁判在复杂商事争议中对实质公平和商业逻辑的尊重,为类案中“部分履行+情势变更”情形下的价款调整提供了裁判参考。
A公司与B、C公司及实际控制人X的股权增资回购涉外仲裁案
涉外涉港澳台领域
办案律师:罗锦荣律师、郑路才律师
本案系双方均为中国知名巨头企业因股权投融资产生的对赌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巨大,为深圳国际仲裁院当年度受理的争议金额最大的仲裁案件。同时,案件的复杂性在于多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文件并存,程序争议在于仲裁协议约束力范围、实体难点在于如何解释合同条款。代理律师的成功在于跳出单一文件的局限,构建了“交易文件体系”的整体解释框架,并获得仲裁庭采纳,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本案的代理过程为我方积累了处理重大、复杂投融资争议的宝贵经验,本案取得的重大胜诉结果亦是我们代理的标志性案例。首先,在诉讼策略层面,处理连环协议纠纷时,切忌孤立看待单一文件,而应树立“体系化思维”,全面梳理所有相关文件,构建完整的“交易拼图”,从整体商业目的出发进行解释,方能抓住案件本质,主导案件走向。其次,在证据组织方面,本案成功的关键之一在于对“签约背景”的深入 挖掘与充分举证。代理律师不应局限于合同文本,更要积极呈现合同签订时的商业背景、谈判过程等事实,为探究当事人真实意思提供有力依据,使仲裁庭能够穿透合同形式把握交易实质。最后,在法律论证层面,当面对对方复杂的抗辩意见时,回归基本法理往往能起到“拨云见日”的效果——本案中紧扣“权利放弃须明示”的基本原则,成功驳斥了对方关于股权作价100亿元的曲解,使复杂问题简单化,显著增强了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