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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财政部于2021年11月10日发行40亿欧元主权债券,方达在本次债券发行中为联席主承销商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11月10日发行欧元主权债券,包括于2024年到期的15亿欧元零利率的国债、于2028年到期的15亿欧元票面利率为0.125%的国债、于2033年到期的10亿欧元票面利率为0.625%的国债,总发行规模为40亿欧元,前述债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伦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国际证券市场和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的Euro MTF市场交易。本次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 Limited、东方汇理银行、德意志银行伦敦分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J.P. Morgan Securities plc、法国兴业银行、渣打银行及UBS AG香港分行。本项目已于2021年11月17日完成交割。
方达律师事务所在本次债券发行中为联席主承销商提供中国法律服务,本项目方达团队由公司组合伙人蒋雪雁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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