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康达业绩 | 康达律师代理的追索清算责任纠纷案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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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康达天津分所接受某知名高校委托,代理某资产管理公司诉该高校清算责任纠纷案,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胜诉结果,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国务院发文对全国各大高校过往开办的企业进行整顿、改革。委托人某高校在执行国务院行政命令的过程中,于2020年注销了其下属的一家僵尸企业-某糖厂。2001年,糖厂向银行贷款500余万元,逾期未还,银行起诉糖厂胜诉并进入执行程序,因糖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于2002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某资产管理公司(本案原告)经过债权受让成为糖厂债权人。注销糖厂后,资产管理公司于2021年向高校提起清算责任纠纷诉讼,要求高校承担糖厂未经清算即被违法注销,给资产管理公司造成债权无法受偿的责任。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查阅案卷后发现本案案情复杂。重点是高校在落实国家政策、清理僵尸企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瑕疵,检索案例显示这类案件多败诉,本案诉讼结果不容乐观。
为此,我所律师对该案进行论证分析并最终形成主要抗辩意见:一是高校注销僵尸企业是落实国家行政命令的正当行为,并无逃废债务的主观恶意;二是原告的债权实为已经不能受偿的债权,与高校注销糖厂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最终全部采纳了我所律师上述意见并在判决书中原文原意引用,判决资产管理公司败诉,导致资产管理公司认为胜诉无望,未再上诉。
本案的判决结果将作为案例,警示那些借校企改革之机,以看似合法的手段掩盖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人,勿伸损害国家利益之手。
本案代理律师
李鑫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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