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对我所代理的某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严某某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宣告严某某无罪。这意味着,在历经长达9年4个月的刑事诉讼后,且在被告人年逾退休时终于洗去冤屈。迟到的正义虽跨越近十年,却终究未负坚守,不仅还被告人清白,更彰显了司法对事实与法律的敬畏。
【案情回顾】一场围绕执行程序的刑事指控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在一起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未审慎履行审查职责,存在多项程序疏漏,并认为其执行行为造成被执行人财产损失及国家税款流失,故以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提起公诉。
【辩护攻坚】刑民执行交叉案件的专业破局
本案作为司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涉及刑事、民事、执行程序的交叉,专业度高、案卷材料繁杂,且直接关系到司法执行工作的规范边界——辩护结果不仅影响严法官的职业前途,更对同类执行案件的司法认定具有参考意义。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程序+实体”双维度为核心,展开长达数年的辩护攻坚。律师拆分案卷,逐页梳理全案证据,查阅近20年执行领域司法解释与指导案例,提炼对被告人有利的核心论点;案件办理期间,律师往返办案地数十次,逐份核查补侦证据,与当事人进行数轮事实核对,并反复与检法机关沟通专业意见;针对控方指控,律师从程序合法性与实体事实两个层面,构建完整辩护体系,逐一拆解争议焦点。
(一)程序辩护:直击侦查环节违法点
我所律师通过全案证据的详斟细酌,发现侦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程序瑕疵,这些瑕疵与公诉机关据以指控被告人在执行案件中存在的程序瑕疵有过之而无不及。以此证明,“活的”法律实施与“死的”法律字句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间隙,试图以刑事追责的方式来填补这些间隙,其本身就不可避免地与立法意志产生更加严重的间隙和冲突。
(二)实体辩护:厘清执行程序的法律边界
针对控方指控,律师围绕被告人在执行案件中的职责范围,按照执行案全案的执行流程和执行措施,将公诉人指控事实中不属于被告人职责范围的内容逐一进行了排除,对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合法性论证。并结合刑法条文的内容,围绕主客观构成要件、是否造成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刑事违法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释,案涉执行案件的全貌最终清晰明了。根据执行案件的分工原则,案涉执行案件存在的程序瑕疵责任主体均与被告人无关,且这些程序瑕疵已经在执行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弥补。被告人的执行行为没有违法性、没有危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没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其执行行为不构成犯罪。
【判决结果】辩护意见获采纳,无罪判决终落地
经过激烈的庭审交锋,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我所律师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检察机关抗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最终裁定,驳回抗诉,维持无罪判决。
此案不仅给被告人的一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其意义在我国司法系统中也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