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达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王宗鹏律师团队为深圳某具身智能核心部件明星企业成功维权,该案历经多年,通过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捍卫了客户的核心技术秘密,为客户挽回损失并及时遏制了侵权行为的蔓延。法院最终认定两被告的共同侵权行为,判令被告对客户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案情背景:迷雾重重的侵权迷局
本案是具身智能核心部件细分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案件,具有典型性。公司核心商业秘密是自主研发的系列产品的技术图纸和设计参数,公司前员工A是核心研发岗位,深度参与了客户产品的研发过程,能够接触并掌握该产品的技术图纸。在离职前夕,就开始使用客户商业秘密,着手试制完全相同的侵权产品。正式离职后,该员工与原任职销售岗位的前员工B合谋,通过网络渠道将非法制造的侵权产品对外销售并获利。
二、诉讼策略:从外围突破到逻辑闭环
员工这种“监守自盗”式的侵权行为往往难以追溯,且本案侵权人通过第三方对侵权产品进行网络销售,掩盖其资金往来和生产过程,为其侵权行为披上了一层厚厚的“隐身衣”。
代理团队于本案中采用“供应链溯源 + 举证责任转移”的复合维权策略,构建了严密的证据闭环。团队将取证视角延伸至产品供应链环节,经调查,发现涉案侵权产品的部分生产工艺供应商与客户完全一致,通过取证其沟通记录固定侵权产品的生产图纸。基于此,进一步协同委托非公知性、同一性鉴定,并通过保密协议、制度及保密措施记录证实符合保密性要件,夯实涉案商业秘密“三性”法定属性的证据体系。
本案的关键突破在于对前员工B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该案缺乏前员工A和B共谋侵权的直接证据,前员工B亦以其仅为销售岗位未曾接触、知悉客户技术秘密,主观并无直接的通谋为由抗辩。代理团队精准运用“举证责任转移”规则,通过举证前员工B的在职时间和工作内容,帮助销售前员工A生产的同款产品主观上具有不正当性,在时间上双方系形成相互配合的供销关系,难谓合理,法院最终采纳团队的代理意见,认定二者构成共同侵权。
三、案件价值:维权借鉴与行业启示
本案在缺乏各主体直接共谋证据的困境下,通过“供应链关联性”与“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有效结合,成功破解了多主体链条下商业秘密共同侵权的认定难题。不仅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更为实践中处理类似隐蔽性侵权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代理思路。本案亦为所有高科技企业敲响了警钟,启示企业须从“被动维权”转向“主动防御”,构建一个“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究”的全链条商业秘密合规保护体系。
在创新成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唯有将法律规则深度融入商业实践,方能构筑起坚固的技术安全防线。信达知识产权团队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的服务理念,以专业守护创新,让创新者无后顾之忧,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
(注:文中内容基于已生效的司法判决,并对案件相关方的名称进行了匿名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