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民营企业 H 医药集团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荣获“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的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指控金额3000余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作出二审裁定。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
本案不仅涉嫌罪名多,每一项罪名复杂并具有争议性;而且本案系由 H 医药集团的股东 J 公司(国有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而发。此外,J 公司与包括王某某在内的多名自然人股东还存在巨额的民事诉讼纠纷。案件内外各种因素并存,导致本案难上加难。
我所律师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在坚持全案无罪的辩护思路基础上,做了大量二审辩护工作。第一,通过调查取证,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近百页的新证据材料;第二,与二审合议庭法官、二审检察员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沟通,针对双方持有争议的事实采信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多次提交书面意见;第三,通过其他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本案存在的错误和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
【本案难点】
第一,本案被告人与其他“共犯被告人”被分案处理,导致本案可能出现“不审而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一审开庭时,部分分案处理的被告人的判决已经生效,为辩护工作平添了诉讼障碍。其他“从犯”为了得到轻缓处理,将责任推卸给本案被告人。由于前案的判决认定了共犯的事实,本案就会受到前案生效判决的影响导致缺乏实质性抗辩的机会。
第二,本案存在明显“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的问题,四项罪名均存在巨大争议。本案所指控的职务侵占罪发生在十余年前医药产业园建设初期,彼时的建设主体均系民营企业,管理模式粗放、不规范,且存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导致股权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名实不符”,所以厘清“掩藏”在表象之下的法律关系尤为重要,但一审法院并未对辩护人所提出的核心辩护意见进行释法说理,径行认定指控内容。而另三项罪名均发生在 H 医药集团投资建设某肿瘤医院期间。案涉的诸多决策系单位研究决定作出,并进行了请示汇报,法律适用极具争议,但作为 H 医药集团董事长、肿瘤医院院长的被告人,还是未能免于被刑事追责。
第三,本案存在违法处置涉案财物的问题。其中不仅存在超范围、超金额、超时限“查扣冻”问题,还存在立案前查封被告人财产的问题。因J公司起诉包括王某某在内的多名股东,并提出巨额民事赔偿,案涉财物在被查清与刑事案件无关的情况下,也并未返还被告人及其家属。
我所律师以积极、谨慎的辩护思路和沟通方式,消减分歧、破除先见,最终说服二审合议庭,得以将本案发回重审。
本案的诉讼进程和结果反映了法律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展现出民营企业家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康达律师将恪守法律职责,秉持专业精神,为推动司法公正和完善贡献力量,致力于在法律实践中解决现实问题。
本案代理律师

杜连军
高级合伙人|北京
专注于刑事辩护和企业合规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为企业提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风险调查与评估、合规紧急事件应对及合规不起诉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

陈丽莎
合伙人|北京
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与代理、企业合规,尤以处理复杂疑难刑事案件见长,在职务犯罪、金融犯罪以及企业合规等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