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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10月19日发行40亿美元主权债券,方达在本次债券发行中为联席主承销商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10月19日发行美元主权债券,包括于2024年到期的10亿美元票面利率为0.75%的国债、于2026年到期的15亿美元票面利率为1.25%的国债、于2031年到期的10亿美元票面利率为1.75%的国债和于2051年到期的5亿美元票面利率为2.50%的国债,总发行规模为40亿美元,前述债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伦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国际证券市场交易。本次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 Limited、花旗环球金融股份有限公司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Inc.、东方汇理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伦敦分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J.P. Morgan Securities plc、瑞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及渣打银行。本项目已于2021年10月26日完成交割。
方达律师事务所在本次债券发行中为联席主承销商提供中国法律服务,本项目方达团队由公司组合伙人蒋雪雁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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