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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达律师事务所代表宝马集团于2021年11月25日成功完成其25亿元人民币熊猫债的发行。此次发行由设立于荷兰的宝马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由其母公司宝马股份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债券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担保。此次发行包括15亿元人民币3年期的中期票据及10亿元人民币1年期的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为中期票据年息3.28%,短期融资券年息2.90%。该债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向境内外机构投资人发行(包括通过债券通方式)。此次中期票据发行为宝马集团250亿元人民币计价中期票据发行项目下完成的第三笔熊猫债发行,此次短期融资券发行为宝马集团100亿元人民币计价短期融资券发行项目下完成的第二笔熊猫债发行。本项目中方达作为发行人律师起草了所有交易文件的中英文版本,并就交易的各个方面向宝马集团提供了建议。方达团队由合伙人陈已昕带领,主要成员包括赵海霞、李诗格和马欢,刘恋和张学良为本项目提供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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