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康达业绩 | 康达助力泰和新材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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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泰和新材,股票代码:002254)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80次工作会议核准。康达律师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
泰和新材于2008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要从事高性能纤维新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是中国高性能纤维事业的开拓者,中国氨纶、芳纶行业的标杆企业。公司秉承“精干主业、有限多元、科学决策、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经营宗旨,始终致力于人类生态环境的改善、生命安全的保护和生活质量的提升。公司作为中国高性能纤维行业的领军企业,自2005年起连续数年荣获“中国化纤行业竞争力前十强”,是国内规模化高性能纤维研发生产基地和我国化纤行业参与全球高技术竞争的标杆企业。
泰和新材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298,696.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使公司芳纶产能实现较大幅度的增加,进一步缩小与国际行业龙头产能上的差距,高端差异化产品的占比将进一步提高,由此带来的规模化效益及产品附加价值的提高,将为发行人产品巩固国内市场龙头地位,以及在全球市场竞争力提高起到明显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新增产能在全球范围内扩大销售规模。
自2008年泰和新材成功IPO开始,康达律师持续为泰和新材提供法律服务并协助泰和新材实施系列资本运作项目。康达律师作为泰和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项目各阶段的法律工作,凭借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及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助力本次发行顺利过会。
本项目签字律师
项目组成员
其他合作中介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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