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地利用《印度专利法》

作者: G Deepak Sriniwas, LexOrbis新德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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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素来有知识共享的传统。得益于社会各群体之间免费的知识共享,印度曾在医疗(例如阿育吠陀,一种印度养生学)、生活方式(瑜伽)、天文学、航海、数学、建筑等领域都取得过辉煌成果,而这些成果完全由全体社会成员自由享用。

但是,在今天全球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印度人,包括企业和发明家,不得不接受知识产权制度所提供的庇护,例如他们需要为他们的创新成果提交专利申请。

G. Deepak Sriniwas LexOrbis律师事务所 专利申请业务负责人 新德里 Head of Patent Prosecution Practice LexOrbis New Delhi
G. Deepak Sriniwas
LexOrbis律师事务所
专利申请业务负责人
新德里
Head of Patent Prosecution Practice
LexOrbis
New Delhi

虽然专利制度在印度已经实行超过150年的时间,但是印度专利申请总数与美国相比仍然是九牛一毛。即使是在2010到2011年期间(专利申请总数为39,400份左右),由印度机构提交的申请总数也仅有8062份,仅占这一时期印度当局收到的申请总数的20%左右。

但是令人欣慰的是,印度机构提交的专利申请数量正在逐年稳步上升,在过去十年中增长率超过了10%。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能说印度企业已熟谙专利申请事务。在今天这个时代,专利已经成为抵挡竞争的防御工具和可交换的商品,而非仅仅是对发明家为知识进步所做贡献的证明和嘉奖。持有专利权的企业若要取得成功,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尽可能延长所持专利的期限。

异于美国制度

美国法律认可并批准专利的延期和专利期限的调整,但是印度并没有类似的制度,并且预计近期《印度专利法》也不会引入类似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印度公司需要想办法在申请专利时将专利期限尽量延长。

在研究《印度专利法》之后,我们发现,申请人可以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在印度申请专利:

  1. 提交普通专利申请并附上临时专利说明书,然后在12个月内补交完整的说明书;
  2. 提交普通专利申请并附上完整的专利说明书;
  3. (在先前提交的《专利合作条约》项下的专利申请基础上)提交印度国家阶段专利申请;或者
  4. 按照国际专利公约提交一份专利申请,主张对先前在某个《巴黎公约》缔约国提交的申请的优先权(在该缔约国提交的申请可附临时或完整的专利说明书)。

通过对上述各方式的比较,我们发现印度企业和发明者主要采纳第1种和第2种方式,而外国企业和发明者则主要采纳第3种和第4种方式。许多印度企业和发明者没有意识到他们同样也可以采取第3种和第4种方式,因此也就不了解后两种方式所能带来的好处。

另寻路径

与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相比,第四种方式可能对印度企业和发明者更为有利。他们可以首先在印度提交一份专利申请,附上临时或完整的专利说明书,然后按照国际专利公约再在印度提交一份专利申请,主张对第一份申请的优先权。换句话说,采用这种方法的印度公司将在十二个月内先后提交两份印度专利申请,其中第二份申请用于主张对第一份申请的优先权。

另一种方法是在印度提交一份专利申请,附上临时或完整的专利说明书,然后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交一份专利申请,主张对上述印度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并最终在《专利合作条约》申请基础上再提交一份印度国家阶段申请。具体来说,采用这种方法的印度公司将首先提交一份印度专利申请,然后在十二个月内再提交一份《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主张对上述印度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最后在《专利合作条约》申请基础上提交一份印度国家阶段专利申请。

无论采用第三种方法还是第四种方法,印度企业或发明者都将得到专利期限延期一年的好处,因为首份印度申请将仅仅被视为优先权申请,并且因此其设定的截止期限将仅仅适用于原有技术部分。而印度专利的期限则从(在采纳第四种方法时)第二份印度申请或者(在采纳第三种方法时)《专利合作条约》申请提交之日起算。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专利商标局也实行了类似制度,有相当一部分申请者因此而受益于专利期限的延长。

额外费用

虽然上述替代性方法可能会提供专利期限延长的好处,但是申请者也需要付出代价,他们需要为后续申请缴纳额外的申请费。但是,考虑到专利期延长一年所带来的好处,区区20美元的申请费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所以这两种方法仍然不失为上佳选择。

因此,申请人需要摸清专利法的门道,制定适当的内部战略,最大限度地利用专利法的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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