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科技领域投资的关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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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并购市场资讯(Mergermarket)的一份报告,2016年以来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热潮持续升温,创下1311亿美元交易总值的记录,较去年同比增长225.3%;境外并购交易总值达2045亿美元,较去年同比下降27.2%,下半年受英国举行公投决定脱离欧盟以及美国大选所引发的不确定影响,并购项目活跃度可能有所下降。

朴昱 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朴昱
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然而,随着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从各种交易数据的统计来看,中国企业家在科技领域的海外并购趋势日益明显,最活跃的投资目的地包括美国和欧洲,尤其是通信、传媒等高科技行业发达的地区。

最近一年已经公布的典型交易包括联想集团以23亿美元收购IBM X86服务器业务,以29.1亿美元从Google手中收购摩托罗拉移动控股公司;清华紫光以9.1亿美元收购RDA;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转战欧洲,以2500万美元全资收购英国物联网公司Neul,以2600万美元收购英国XMOS股权。

这类交易中,除了收购通常涉及的跨境税务筹划以及反垄断审查之外,还有其他常见关注问题。

重视融资安排。在科技领域的投资和收购中,收购方或被收购方是上市公司,或者交易竞标方众多的情况很常见,落实交易资金的时间要求成为中国收购方面临的主要挑战。2015年下半年开始货币下行压力导致的外汇资金出境受到严控,也增加了一些民营企业的大额境外投资交易在支付环节的困难。

在收购方自有资金不足、采用杠杆在财务上更为有利或者收购目标是上市公司的情况下,中国投资者应该在对外披露交易时明确融资安排,顾问团队需要为其尽早设计和启动融资。举例而言,在一项境内上市公司的境外收购项目中,上市公司计划通过在境内市场定向增发融资为收购做准备,由于定向增发的境内审批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以及预计资金出境所需时间也不确定,因此我们作为并购顾问还同时协助上市公司引入了包括境外并购基金私募投资、银行并购贷款和过桥资金支持的谈判。

知识产权调查是重中之重。近年来中国投资者在海外的知识产权布局快速增长,一些企业通过收购先进技术和高科技公司实现产品更新和全球布局。在这样的交易中,并购顾问团队对目标公司知识产权、员工及薪酬福利的尽职调查尤为重要。中国投资者往往重视商标和专利的调查而不要求非专利技术(know-how)的调查,我们建议对技术的可专利性(patentability)做分析,并视技术的重要程度决定一般审查或者深度审查。

来自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方面的审查压力。涉及外国政府控制的收购方、涉及重大基础设施或者技术的项目可能触发CFIUS对外国投资者收购协议的审查。在并购交易准备的早期阶段,并购顾问即需要就CFIUS审查与中国收购方进行沟通,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安全审查,并协助收购方准备和积极应对。CFIUS审查可能不仅显示中国收购方的准备不足,这项审查要求的复杂及可能存在的偏见有时还会使出售方因担心审查延缓而干脆拒绝某一潜在收购方。

早在1990年,中国航天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对美国MAM.com的收购就直接被美国总统否决,2016年下半年美国正在进行的总统大选被一些企业家认为可能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收购项目的重要阻力之一。近期CFIUS提出异议的中国在美收购案已经包括安邦保险集团收购美国信保人寿保险公司(Fidelity & Guaranty Life)、清华紫光对西部数据(Western Digital Corp)的收购申请等。

保密和公开披露。如果一项并购交易收购方是上市公司或者被收购方是上市公司,从并购交易达成意向阶段开始双方都将格外重视保密以及在各自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责任。在我们从事的一项涉及高科技软件企业境外收购的项目中,并购双方由于都是上市公司,还特别关注各自履行信息披露的时间以及披露口径保持一致。

此外,涉及CFIUS审查的交易中很多涉及中国企业在美国敏感领域的投资和并购,尤其是在电信运营、通讯设备、卫星遥感及测绘等高新技术领域。鉴于国家安全审查的敏感性,顾问团队考虑到客户的利益,会建议遵循严格保密和低调的原则,以免对交易的公开报道影响客户的正常经营。

后整合阶段。跨境交易完成后,除了合规运营及税务等问题,利用境内潜在的巨大市场将海外技术在中国落地的过程中,还会引起返程结构设计、关联交易和转移定价等需要关注的问题。

作者:天元律师事务所公司并购部高级合伙人朴昱。她的联系方式:电话 +86 10 5776 3888; 电邮yupiao@tylaw.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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