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4月16日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该办法旨在加强各部门在应对安全生产事件及对安全生产犯罪提起诉讼时的协作。该办法适用于重大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例如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和危险物品肇事案件。
该办法旨在加强各部门在日常执法、事故调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咨询以及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协作。例如,该办法规定了案件从应急管理部门移送至公安机关并进一步移送至人民检察院的程序,且在案件移送至该等部门之后,由该等部门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此外,如果检察院和法院发现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重大生产安全问题,或发现政府部门在处理生产事故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检察院和法院可以发出补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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